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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住宿场所管理,改善住宿场所卫生状况,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2008年10月,东兴区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了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住宿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情况,是否制定公共场所卫生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和传染病报告记录,日常卫生用品、用具消毒、储存是否符合要求,采购卫生用品索证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东兴区卫生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0余人次,车辆8台次,分别对城区、乡村的88家住宿场所进行了专项整治,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69家, 19家未出示有效卫生许可证,132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118人;建立日常卫生检查、用品、用具消毒、采购索证、传染病报告制度57家,并有记录,未建立31家;消毒设施、用品、用具储藏符合要求74家,14家不符合卫生要求,38种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发出监督意见书27份,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一是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二是要求建立完善采购索证制度;三是建立完善传染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四是强化消毒工作,所有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有卫生许可批件。在检查的同时,对经营者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宣传,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举办业主、从业人员培训班2期。 通过专项整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摸清了全区住宿场所卫生的基本情况,增强了业主、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卫生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了住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强化了全区住宿卫生安全工作。(区卫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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