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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畅通咨询渠道。严格首问责任,凡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首问责任人有义务回答、处理或指导、引导,不能当即准确回答的,记下联系方式,最短时间内给予答复。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借助社会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 三是畅通宣传渠道。采取悬挂横幅、街头咨询、科普下乡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与责任”、“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东兴”、“迎接北京奥运,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向涉药单位(个人)定期征求监管意见或建议,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监督,确保公正执法、高效廉洁。 五是畅通规范渠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依法办案,主动向管理对象耐心宣讲法律法规及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达到查处一家、教育一家、规范一家。(区药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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