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议题审批流程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政府常务会议是区政府最高决策形式。保证区政府常务会议质量,对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有着直接而重大的意义。近段时间,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通过率较低,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把关不严,议题与国家现行政策或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地方;二是议题不够成熟,会前酝酿不充分,未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部门意见存在分歧;三是文字材料粗糙,议题材料文句不通、条理不顺,或不符合公文要求和行文规则。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质量。 为提高区政府常务会议质量,根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结合区政府常务会议实际,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流程图》。现印发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流程图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常务会议 流程图 印发 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4日星印发 打字:林 娜 校对:刘信忠 (共印140份)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流程图 一、一般性议题 议题提出 | → | 议题 登记 | → | 议题 初审 | → | 议题 初定 | → | 文件起草 | → | 政策初审 文字把关 | → | 文体校核 | → | 政策复审 | → | 议题签批 | → | 会前议题定稿分送区政府领导 | 分 管 副区长 | 秘书 一股 | 主任 | 区长 | 承办部门 | 文秘和 联系副主任 | 主任 | 分 管 副区长 | 区长 |
二、规范性议题 议题提出 | → | 议题 登记 | → | 议题 初审 | → | 议题 初定 | → | 文件 起草 | → | 法律 审核 | → | 政策初审 文字把关 | → | 文体校核 | → | 政策复审 | → | 议题 签批 | → | 会前议题定稿分送区政府领导 | 分 管 副区长 | 秘书 一股 | 主任 | 区长 | 承办 部门 | 区政府 法制办 | 文秘和 联系副主任 | 主任 | 分 管 副区长 | 区长 |
三、涉及财政资金的议题 议题提出 | → | 议题 登记 | → | 议题 初审 | → | 议题 初定 | → | 文件 起草 | → | 财政 审核 | → | 政策初审 文字把关 | → | 文体校核 | → | 政策复审 | → | 议题 签批 | → | 会前议题定稿分送区政府领导 | 分 管 副区长 | 秘书 二股 | 主任 | 区长 | 承办 部门 | 区财 政局 | 文秘和 联系副主任 | 主任 | 分 管 副区长 | 区长 |
四、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议题 议题提出 | → | 议题 登记 | → | 议题 初审 | → | 议题 初定 | → | 文件 起草 | → | 征求 意见 | → | 政策初审 文字把关 | → | 文体校核 | → | 政策复审 | → | 议题 签批 | → | 会前议题定稿分送区政府领导 | 分管 副区长 | 秘书 二股 | 主任 | 区长 | 主办 部门 | 相关 部门 | 文秘和 联系副主任 | 主任 | 分管相关工作副区长 | 区长 |
相关说明: (一)承办部门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必须以部门正式文件报送。非正式文件一律不得作为常务会议议题材料。议题确定后,承办部门及时将议题材料40份、部门主讲人姓名和涉及参会部门的建议名单送到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股或二股。 (二)以下内容不作为常务会议议题:1、属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2、虽不属部门职责但经协商可以解决的事项;3、属政府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事项;4、对市上召开的会议只传达不贯彻的事项;5、凡未经区长批准的议题,原则上不上常务会审议。 (三)对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策的重要议题,区政府相关组成人员一定要围绕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会前,分管区长要与相关副区长通气,主办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协商形成一致意见,避免会中长时间争论。 (四)议题主办部门负责人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议题内容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应了然于心。主讲人汇报时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重点汇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上级要求和需要政府决策的事项以及决策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凡有比选方案的需表明主办部门的倾向性意见。同时,要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五)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汇报并积极发表意见,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与会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站在全局高度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不得在维护部门利益上反复纠缠,影响会议进程。 (六)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委托部门熟悉情况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否则该议题暂时取消,交下次常务会议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