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10年全省60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重点县名单,东兴区名列其中。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涉及的主要内容:一是财政奖补范围包括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农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和环卫公共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范围内,由各级政府按照实际筹资筹劳额50%的比例予以奖补,资金由中央、省和区财政各按50%、20%、30%承担。三是财政奖补的认定和审批由县级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农业等3个部门共同承担,奖补额在1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由这3个部门予以认定和审批执行,10万元以上的需报经省相关部门认定和审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