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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信息来源: 内江市东兴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内东区安委〔20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江市东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内江市东兴区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按照省、市、区安委会有关部署,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强责任、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总要求,扎实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切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有效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走实走细,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4月起至8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风险,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及时管控、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同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员工教育培训,从根本上提升企业事故防范能力。

(二)属地综合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25日)。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由各镇(街)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分级对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要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快查严处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及“三违”行为,逗硬督促整改到位。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公开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安委会综合督导组对各镇(街)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综合检查,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三)驻扎式督导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成都大运会期间,省安委会将组织由厅级领导带队、省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业专家等为成员的督导组,延伸至市、县(区),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以及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检查等方式,对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区安委会综合督导组将下沉一线与省督导组及市督导组同步开展督导,各镇(街)也要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避免重复检查、杜绝蜻蜓点水和流于形式等问题,提升督查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各镇(街)以及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的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深挖问题隐患根源有针对性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整治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会商研判,认真分析研判“五一”小长假人流、物流、车流量大的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等安全风险汛期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风险,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认真制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利用好技防、人防等手段,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地质灾害防御,落实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环节日常巡察巡护责任,严格执行“三个避让”刚性要求,明确各行业领域的整治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交通运输方面。聚焦城市道路、国省干道、农村道路以及高速公路等重点道路,持续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货车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整治力度。以校车、游船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不佩戴救生装备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客货运输车辆源头隐患的清零措施,紧盯危货运输、采砂运输、旅客运输等企业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狠抓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管控,督促有关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五必查”要求,压实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和国道、省道事故多发频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交警二大队、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教体、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城镇燃气方面。深化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出租房、民宿、商住混合体、餐饮经营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吃店、烧烤店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灶、接管阀等部位,强化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监管,切实整治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强化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加大对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整治非法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加大在建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使用不合格材料、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体、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筑施工方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整治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严控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隧道暗挖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危大工程管控,加强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管工地宿舍消防、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销号,严防火灾、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等事故发生。加大对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包代管、无资质施工、盲目抢工期、工地宿舍使用不合规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项目、工地等落实落细防汛和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及措施,守牢安全底线。(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体、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防救援、内江车务段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非煤矿山方面。持续加强对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煤矿山通风系统风质、风速不符合要求、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不正常、不按设计施工、现场与设施不符等重大隐患整治力度。对各非煤矿山逐一检查,严厉打击“六假六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采取停产整顿、公开曝光、关闭退出、行刑衔接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罚,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汛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遇特殊极端天气,及时撤离井下作业人员。(责任单位: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公安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应急、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方面。持续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果,紧盯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全面检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度的落实、监测预警设施和联锁装置的适用状态、特殊作业管控制度及提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防爆炸、燃烧等事故发生。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管理,确保运输安全。(责任单位:应急、公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烟花爆竹安全方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禁放规定,开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的情况。严格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行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公安、应急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工贸方面。持续深化重大隐患整改“清零”行动,加大对钢铁、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人群密集场所、高风险工序的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涉危险化学品储存、粉尘涉爆、检维修和外委外包等事故易发环节,扎实开展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体检”,严格检查场内机动车、特种车辆管理运行、厂房建筑结构定期排查及维护作业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坚决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狠抓“关键少数”持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应急、商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特种设备方面。紧盯工贸、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和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公共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安全,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重点设备和重点场所以及老旧小区电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以及报废的特种设备和违规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提升“黑气瓶”专项整治成效,建立完善公用管道法定检验情况台账以及隐患台账,分类施策、专项治理,严肃处理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未依法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体、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消防方面。持续强化消防车通道治理,全面打通“生命通道”。深化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占用堵塞以及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查处力度。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建筑施工工地等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持续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养老院、商场市场、体育场馆、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九小场所”重大隐患整治力度;全力攻坚治理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持续推进既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并督促落实整改期间临管临控措施。切实发动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基层网格员等各类力量,统筹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提示宣传,全力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责任单位:消防救援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教体、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民族宗教、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文化和旅游方面。扎实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游乐场、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剧本杀”、“密室逃脱”)、旅游包车等方面的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牵头,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民族宗教、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电力方面。严把电力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各环节安全关,强化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筑、树障等异物清理;持续加强水电站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应急体系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防汛等方面安全检查,进一步健全落实水电站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开展2023年电力供应保障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发展改革、水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商贸服务业方面。聚焦商业综合体、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业、住宿业)以及九小场所等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商贸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商贸服务行业安全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商务部门牵头,公安、教体、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其他方面。铁路沿线、农机、水上交通、学校、养老院、水利、沼气、邮政、平台经济、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要认真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详细制定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精心部署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无死角。(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重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区实施方案,将以下工作贯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始终,并常态长效抓好工作落实。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真正将学习成效转化为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要认真对照工作措施,全面检视学习贯彻情况、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事故经验教训汲取情况。要通过再学习、再警示、再反思、再发力,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坚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在我区各级各部门落地落实。

(二)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省市部署加快推进清单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党政属地领导责任清单、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清单以及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围绕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力提升,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行业、各层级监管人员等“关键少数”为重点对象,加紧组织开展行业领域专题培训。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部署并组织开展《内江市东兴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回头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各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区安委会将适时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各镇(街)以及区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强化整改全过程安全管控,对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真改实改,严防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季节性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全面研究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找准安全风险点和监管薄弱环节,聚焦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迅速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全力以赴补短板、堵漏洞、防事故。

(五)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各镇(街)及区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要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加大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不放心区域的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对发生事故、频发事故的行业领域和企业,一律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绝不姑息手软,以严管重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充分利用LED、网络等载体和专题讲座、“云课堂”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宣传,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挥好基层“吹哨人”作用,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七)切实强化应急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有关规定,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督促各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按有关规定和预案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区安委会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制定“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对照《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考评方案》明确的工作要求,落实针对性措施,把专项行动与即将部署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进行完善提升、堵塞漏洞、强基固本,从根本上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强化关口前移、事前防范,着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治本举措,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务必深入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区安委会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阶段性信息、资料报送情况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和督导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实的单位将严格进行通报并逗硬扣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将依法依规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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