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区农村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实施方案》要求,我区2021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企业进行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相关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在公示期内向内江市东兴区交通运输局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江市东兴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3日
根据《东兴区农村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实施方案》要求,我区2021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企业进行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相关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在公示期内向内江市东兴区交通运输局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江市东兴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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