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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本级预决算
区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
区级部门预决算
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直各部门,公开的具体内容及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由各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