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内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3年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市科协联〔2023〕1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东兴区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申报条件、专业要求和申报程序详见附件。
一、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中级材料报送地点: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初级材料报送地点: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
联系人: 人社局专技股 黄 韵 电话:2288104
住建局人事股 谢龄欧 电话:2272152
二、答辩要求
1.答辩对象。结合东兴区工作开展实际,经初审合格后,申报中级人员均须参加答辩。
2.答辩内容。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
3.答辩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4.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等次方可送评委会评审。
三、评审费用
评审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的相关规定收取,中级职称每人200 元;初级职称每人 100 元。
附件:
内市科协〔2023〕15号 关于2023年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内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3年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市科协联〔2023〕1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东兴区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申报条件、专业要求和申报程序详见附件。
一、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中级材料报送地点: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初级材料报送地点: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
联系人: 人社局专技股 黄 韵 电话:2288104
住建局人事股 谢龄欧 电话:2272152
二、答辩要求
1.答辩对象。结合东兴区工作开展实际,经初审合格后,申报中级人员均须参加答辩。
2.答辩内容。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
3.答辩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4.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等次方可送评委会评审。
三、评审费用
评审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的相关规定收取,中级职称每人200 元;初级职称每人 100 元。
附件:
内市科协〔2023〕15号 关于2023年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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