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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东兴区汉安大道141号税务局住宅楼3幢1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人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依法审批。
二、项目区位
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141号内。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拟新增电梯共计一台。
(二)拟新增电梯为室外电梯,建筑层数为7层,层高为3米。电梯在2.5层、4.5层、6.5层停靠,并通过架空走廊与单元楼连接。电梯井道设置于原建筑楼梯入口直线距离约4米处。
(三)规划方案指标:该项目占地面积约4.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13平方米。其中电梯井长约2.15米,宽约2.1米,电梯井建筑面积约31.57平方米,架空走廊建筑面积约7.56平方米。
(四)外立面方案:电梯井外立面采用银灰色彩钢夹心板,架空走廊采用不锈钢栏杆。
四、公示期: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五、公示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项目现场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可通过来信或来电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反馈内容须注明公示意见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2—2270816, 传真:0832—2266190,来信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0号,收件人: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与管理股,邮编:641100。
附图:1.东兴区汉安大道141号税务局住宅楼3幢1单元增设电梯项目位置图
2. 东兴区汉安大道141号税务局住宅楼3幢1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设计效果图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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