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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江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提出。联系人及电话:黄卫,0832-2252178;邮寄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凤窝街240号。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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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内江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九项:小水库水质改善效果不佳。全市354个小型以上水库中东兴区还有5个为地表水Ⅴ类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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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5座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农业用水水质要求的比例达到100%,并持续改善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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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东兴区委、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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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对5座农业灌溉水库开展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产生活污水等污染源现状排查,建立水库污染源排查台账。 2.抓好枯水期和丰水期水库水质监测工作,结合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和水库污染源排查情况,动态调整“一库一策”方案。 3.加强库面漂浮物打捞、库岸垃圾清运,加强库区污染源管控,针对性实施水库水生态修复,不断巩固和提升水库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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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 成效 |
1.已完成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产生活污水等污染源现状排查,并按照排查结果建立水库污染源排查台账。 2.已开展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检测,5座水库水质全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农业用水水质要求。已结合水质检测结果和污染源排查情况动态调整“一库一策”方案。 3.持续做好水库库面漂浮物打捞,库岸垃圾清运,加强库区污染源管控,针对性开展水库水生态修复,并在库边悬挂警示标语。5座水库累计投放鱼苗4000余斤、实施完成生态浮床6套、种植生态隔离带11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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