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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对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14日)。
|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校验结果 |
|
1 |
内江东兴沐存口腔门诊部 |
合格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内江市东兴区行政审批局反映。
联系电话:0832-2289921
内江市东兴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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