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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内东劳人仲案〔2026〕32号
内江市东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内东劳人仲案〔2026〕32号
2026-03-06 10:15
四川景贤农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姜李与你单位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东劳人仲案〔2026〕32号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自2025年3月至12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贰拾壹元肆角捌分(小写:12 921.48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工资差额、12月待岗工资、2025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伍元伍角柒分(小写:4 565.57元);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老区政府三楼,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6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