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内江市东兴区富溪镇人民政府(原富溪乡政府)两地块(地块一和地块二),位于东兴区富溪镇田溪口村,面积共计28.51平方米。地块一四至界限为东至富溪镇人民政府;南至富溪镇人民政府;西至过道紧邻胡奎房屋;北至过道紧邻刘朝刚房屋(详见:拟确权范围图)。地块二四至界限为东至富溪镇人民政府;南至富溪镇人民政府;北至富溪镇人民政府;西至过道紧邻高富祥房屋(详见:拟确权范围图)。该两地块是原富溪乡政府办公楼所在地,该办公楼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1992年撤爱国乡、史东乡并入富溪乡,该楼作为合并后的富溪乡政府办公楼。2002年经东兴区人民政府批准拆除该办公楼,改建为富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2015撤富溪乡,设立富溪镇。2021年经东兴区人民政府批准拆除富溪镇人民政府原会议室,改建为富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2010修订)第十六条第二款、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土地确权“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拟确定该两地块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人为富溪镇人民政府。
如对该两宗地权属等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5月10日前到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2号,联系电话:0832-2267629),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依法确定该两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