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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拟向下列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举报,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832-2279387、0832-2279610
附件:
2026年5月内江市东兴区新增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公示名单
内江市东兴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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