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始终把法治学习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文旅行业核心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法4次及日常学法30余次,重点研学《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及辖区内文旅经营主体负责人,营造全员遵法学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结合“八五”普法,创新文旅普法形式,依托景区、文化馆、图书馆等阵地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以文旅文艺作品为载体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理念融入行业发展与群众文旅生活。
(二)规范执法监管,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结合文旅行业特点,健全执法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细化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制定文旅市场执法检查清单与标准指引,明确检查事项、执法权限、处置流程,推行“清单式检查、规范化执法”,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与业务练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聚焦节假日、旅游旺季等关键时段,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违规演出等行业乱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600余家次。从严抓好案件查办,坚持依法立案、规范取证、集体审议、公开公示,全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8件,发布典型案例1起,形成有力执法震慑。同时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对重点景区、旅行社线路实施动态监测,提升精准监管效能。强化法治监督制约,建立执法内部监督与外部评议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查4卷,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健全执法责任追溯体系,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健全纠纷化解,保障群众文旅合法权益
畅通文旅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建立旅游纠纷快速调处通道。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重点问题,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全年妥善处置文旅投诉80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纠纷处置提供法律支撑,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群众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文旅行业新业态法治监管存在短板。随着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兴起,现有监管标准与执法手段适配性不足,部分领域存在监管盲区,执法队伍对新业态相关法律政策的专业研判能力有待提升。
(二)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不够完善。文旅市场整治涉及多部门职责,但当前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效率有待提高,针对“不合理低价游”跨区域流转、涉旅消费维权等复杂问题,协同处置的联动性不足,未能形成闭环管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5年,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文旅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是强化法治引领,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学法、法治研讨,带头宣讲法治精神,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牵头完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把决策关口,从源头防范行政风险。三是聚焦文旅主责主业,带头依法推进文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和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切实维护文旅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述法制度,主动报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败诉案件,法治建设与文旅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全区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四、2026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文旅行业法规培训,重点新增新业态相关政策解读课程,通过“以案施训”锤炼执法队伍实战能力,推动干部熟练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文旅行业难点问题,同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优化监管服务,健全文旅法治保障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流程,助力文旅新业态健康发展;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进智慧执法与非现场监管深度融合,针对新业态制定监管细则,消除监管盲区;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市监、应急等部门联动,形成文旅市场整治合力,严厉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普法与纠纷化解,筑牢行业发展根基。开展精准普法行动,针对不同文旅经营主体定制普法内容,重点强化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合规经营培训,提升行业法治素养;畅通投诉举报与纠纷调处通道,优化旅游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提高处置效率,切实保障游客与企业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辖区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始终把法治学习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文旅行业核心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法4次及日常学法30余次,重点研学《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及辖区内文旅经营主体负责人,营造全员遵法学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结合“八五”普法,创新文旅普法形式,依托景区、文化馆、图书馆等阵地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以文旅文艺作品为载体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理念融入行业发展与群众文旅生活。
(二)规范执法监管,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结合文旅行业特点,健全执法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细化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制定文旅市场执法检查清单与标准指引,明确检查事项、执法权限、处置流程,推行“清单式检查、规范化执法”,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与业务练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聚焦节假日、旅游旺季等关键时段,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违规演出等行业乱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600余家次。从严抓好案件查办,坚持依法立案、规范取证、集体审议、公开公示,全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8件,发布典型案例1起,形成有力执法震慑。同时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对重点景区、旅行社线路实施动态监测,提升精准监管效能。强化法治监督制约,建立执法内部监督与外部评议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查4卷,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健全执法责任追溯体系,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健全纠纷化解,保障群众文旅合法权益
畅通文旅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接诉即办”机制,建立旅游纠纷快速调处通道。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重点问题,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全年妥善处置文旅投诉80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纠纷处置提供法律支撑,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群众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文旅行业新业态法治监管存在短板。随着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兴起,现有监管标准与执法手段适配性不足,部分领域存在监管盲区,执法队伍对新业态相关法律政策的专业研判能力有待提升。
(二)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不够完善。文旅市场整治涉及多部门职责,但当前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效率有待提高,针对“不合理低价游”跨区域流转、涉旅消费维权等复杂问题,协同处置的联动性不足,未能形成闭环管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5年,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文旅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是强化法治引领,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学法、法治研讨,带头宣讲法治精神,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牵头完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把决策关口,从源头防范行政风险。三是聚焦文旅主责主业,带头依法推进文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和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切实维护文旅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述法制度,主动报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败诉案件,法治建设与文旅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全区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四、2026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文旅行业法规培训,重点新增新业态相关政策解读课程,通过“以案施训”锤炼执法队伍实战能力,推动干部熟练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文旅行业难点问题,同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优化监管服务,健全文旅法治保障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流程,助力文旅新业态健康发展;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进智慧执法与非现场监管深度融合,针对新业态制定监管细则,消除监管盲区;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市监、应急等部门联动,形成文旅市场整治合力,严厉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普法与纠纷化解,筑牢行业发展根基。开展精准普法行动,针对不同文旅经营主体定制普法内容,重点强化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合规经营培训,提升行业法治素养;畅通投诉举报与纠纷调处通道,优化旅游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提高处置效率,切实保障游客与企业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辖区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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