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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8   信息来源: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   【字体:

2025年,区民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民政工作主责主业,按照区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筑牢法治建设思想观念

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业务工作法律法规,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组会会前学法、职工会学法28次,实现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牢固树立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自觉增强法治观念。

   ()规范依法行政履行为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党组会27次。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依法履职行为。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民政各项业务办理、咨询、举报电话,全年发布行政执法和其他民政工作信息86条,其中在新增设东兴区行政执法专题栏目发布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四大类别12条信息;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通过法律顾问并参与到民政领域决策和日常管理中,为依法开展民政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依法履职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社会救助精准规范。严格执行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动态管理、公示公开等法定程序,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二是养老服务依法监管。落实养老机构备案、安全检查、服务评估制度,强化消防、食品、护理质量监管,推进全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三是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严格依法登记、年检、评估与执法,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1个,引导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规范运作; 四是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入专业机构,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2025年,离婚调解和心理辅导196人次,群众咨询达446人次,通过积极化解,防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激化,降低社会风险,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联合局、市场监督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通过采取资料审阅、实地查验、现场询问的方式,对区域内民办非企业单位(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公墓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运用、推广“亮码入企”,对监管检查情况进行录入、公开,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氛围

注重结合“12.4”宪法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和“5.20”、“七夕”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涉及婚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殡葬、社会救助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定准。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信访事项“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制度。通过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各信访平台等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信访事项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理,认真解答,妥善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矛盾问题。2025年共办结各类信访事项86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业务与法治融合不够紧密;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与专业化水平不足,民政行政执法点多面广、任务重,专职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加强,三是重点领域法治监管仍有短板,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等日常监管精细化不足,源头防控与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四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面向特殊群体、服务机构的精准普法不够,形式创新不足,传播力、影响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原因分析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的闭环机制仍需强化;二是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短板,法治与执法专业人才紧缺,实战能力提升较慢;三是协调机制不完善,多部门、跨部门协同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化支撑不足;四是宣传工作统筹上结合不紧,宣传形式单一,对受众群体的针对性不强。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履职担当。党政主要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各股室负责人牵头落实具体任务,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机制建设。

   (二)健全决策制度。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提交集体讨论、不作出决策。

   (三)带头学法用法。党政主要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领会法治精神、把握法律要义,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主动听取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员意见建议。

   (四)确保工作落实。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同时,主动接受区委、区政府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监督指导,及时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在规范轨道推进。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

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的学习,丰富学习形式、细化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和实务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二)规范行为,提升行政效能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

   (三)创新模式,营造良好氛围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开展菜单式、精准化普法宣传,通过入户走访、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婚姻登记处、养老服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场所增加宣传设施,营造随处可见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提升群众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四)优化队伍,提升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法治工作队伍结构,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执法装备,为法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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