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以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民政事业发展。现对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常态化的学习教育
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区民政领域工作开展的根本遵循,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文献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等集中学法的重点内容,坚持做到会前学法,全年共计开展会前学法23次。
(二)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年度述法制度,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对民政领域依法治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依法治区民政领域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抓实,严格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把重要的党内法规列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和党员大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强化监督落实。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局党组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集体决策质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着力防范决策风险,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征求专家、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年终述法。
(四)积极落实川渝通办事项
持续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完善跨区域民政业务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等5项服务事项清单,并同步开展业务服务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区民政局经过认真清理,所制定的文件当中无涉及不平等、歧视性对待企业的情况。积极协调市民政局和区级有关部门,加强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确认工作,特别是婚姻登记证书的电子结婚证4类场景运用的拓展工作。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注重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在“12.4”宪法宣传日和“5.20”、“6.26”“7.7”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传播、倡导积极向上的婚姻家庭观念,形成理性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意识提高群众营造和谐家庭生活能力,多项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高群众法律的意识。
(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一是深入镇(街道)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的关爱保护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探视和档案管理,夯实儿童福利基础工作,加快推进镇街儿童救助保护站(点)建设,完善基础保护网络阵地;三是全面摸排涉未成年违法犯罪问题隐患,对排查出的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建档,分类施保,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易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关爱和保护;四是建立困境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及时帮助解决面临的各种困难,推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水平不断提升;五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教体局等部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性侵、欺凌、出入不适宜娱乐场所等专项整治,动态更新易遭受侵害未成年人等三本台账,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八)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1.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落实新任村(社区)干部联审制度。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村级组织干部队伍空缺现状,全面配齐村“两委”班子,为乡村振兴和农村面貌改善提供组织保障。按照《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村(社区)“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会同区纪委监委等10个部门对拟选任村(社区)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等信息进行审查,共联审村(社区)干部候选14人,均符合任职条件,较好的防止了“带病”人员进入村(居)民委员会。
2.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示范。认真落实省市民政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确定在椑木镇沙石村开展场景营造主题特色试点,在郭北镇放生桥村开展乡风文明主题特色试点,在新江街道国光社区开展基层群众议事协商特色社区创建,在东兴街道607社区开展“五社联动”特色社区创建,在田家镇火化村开展基层群众“微自治”特色社区创建。
3.强化民主监督管理。持续抓好村(居)务公开规范整治,指导镇(街道)进一步统一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完善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村务公开阳光透明,切实保障村(居)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目前,村(居)务公开率100%。
4.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结合乡村振兴、农村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治理、乡风文明等工作实际,引导村(社区)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全面推行村规民约积分制,持续激发村民参与村级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在移风易俗、农村面貌改善、桔秆禁烧等方面的约束作用。
(九)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1.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对群众信访事项进行源头梳理,找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积极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力争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办理过程做到深入镇(街)、村组、农户家中开展走访核实,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做出正确的处理意见,力争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同时,消除群众对部分民政政策的误解,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和社会稳定剂的重要作用。2024年共办理涉及低保、养老、救助、婚姻登记等各类信访事项6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
2.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隐患化解。一是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形成理性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意识;二是加强对离婚登记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和防范化解,针对不同情况引入不同干预机制,确保将矛盾弱化化解到位,避免矛盾激化;三是引入社工专业团队,设置婚姻家庭调解室,为群众提供情感沟通、关系修复、离婚冷静调解等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室接受群众咨询、离婚调解和心理辅导680余人次,效果良好。
(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目录清单编制工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双公示”工作力度,及时梳理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事项,完整、规范、准确、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信息录入四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平台;三是修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做好机构改革后相应行政权力事项划转工作。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东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全局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加强对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筹协调、规范指导和监督。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不足
1.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还需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符合政策法规条件的民政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行业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2.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中,与消防、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城管、教育等相关业务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还不够,还需加强综合执法力度。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化法治学习。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完善制度保障,筑牢法治防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监督管理,着力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三)强化普法宣传,厚植法治氛围。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方针,将普法融入民政工作各领域,在重点领域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民政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元素与民政特色文化融合,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同时,拓宽普法覆盖面、创新宣传形式,依托相关机制拓展阵地、下沉一线,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与普法融合,针对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宣传,多渠道拓宽覆盖面,提升民政干部及群众法治素养。
(四)优化政务服务,畅通川渝通办。提升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服务效能,稳步拓展民政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实践,紧扣两地民生办事需求,依托法治一体化建设框架,着力打通跨区域办事堵点,提升跨区域民政服务便捷度。
(五)强化部门协同,提升执法效能。推动与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相关业务部门(单位)深化协作配合,增强执法联动实效,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全力打通执法配合堵点,凝聚执法合力,提高执法工作质效。
2024年,东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以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民政事业发展。现对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常态化的学习教育
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区民政领域工作开展的根本遵循,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文献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等集中学法的重点内容,坚持做到会前学法,全年共计开展会前学法23次。
(二)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年度述法制度,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对民政领域依法治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依法治区民政领域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抓实,严格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把重要的党内法规列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和党员大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强化监督落实。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局党组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集体决策质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着力防范决策风险,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征求专家、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年终述法。
(四)积极落实川渝通办事项
持续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完善跨区域民政业务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等5项服务事项清单,并同步开展业务服务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区民政局经过认真清理,所制定的文件当中无涉及不平等、歧视性对待企业的情况。积极协调市民政局和区级有关部门,加强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确认工作,特别是婚姻登记证书的电子结婚证4类场景运用的拓展工作。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注重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在“12.4”宪法宣传日和“5.20”、“6.26”“7.7”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传播、倡导积极向上的婚姻家庭观念,形成理性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意识提高群众营造和谐家庭生活能力,多项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高群众法律的意识。
(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一是深入镇(街道)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的关爱保护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探视和档案管理,夯实儿童福利基础工作,加快推进镇街儿童救助保护站(点)建设,完善基础保护网络阵地;三是全面摸排涉未成年违法犯罪问题隐患,对排查出的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建档,分类施保,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易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关爱和保护;四是建立困境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及时帮助解决面临的各种困难,推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水平不断提升;五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教体局等部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性侵、欺凌、出入不适宜娱乐场所等专项整治,动态更新易遭受侵害未成年人等三本台账,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八)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1.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落实新任村(社区)干部联审制度。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村级组织干部队伍空缺现状,全面配齐村“两委”班子,为乡村振兴和农村面貌改善提供组织保障。按照《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村(社区)“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会同区纪委监委等10个部门对拟选任村(社区)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等信息进行审查,共联审村(社区)干部候选14人,均符合任职条件,较好的防止了“带病”人员进入村(居)民委员会。
2.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示范。认真落实省市民政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确定在椑木镇沙石村开展场景营造主题特色试点,在郭北镇放生桥村开展乡风文明主题特色试点,在新江街道国光社区开展基层群众议事协商特色社区创建,在东兴街道607社区开展“五社联动”特色社区创建,在田家镇火化村开展基层群众“微自治”特色社区创建。
3.强化民主监督管理。持续抓好村(居)务公开规范整治,指导镇(街道)进一步统一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完善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村务公开阳光透明,切实保障村(居)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目前,村(居)务公开率100%。
4.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结合乡村振兴、农村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治理、乡风文明等工作实际,引导村(社区)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全面推行村规民约积分制,持续激发村民参与村级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在移风易俗、农村面貌改善、桔秆禁烧等方面的约束作用。
(九)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1.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对群众信访事项进行源头梳理,找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积极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力争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办理过程做到深入镇(街)、村组、农户家中开展走访核实,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做出正确的处理意见,力争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同时,消除群众对部分民政政策的误解,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和社会稳定剂的重要作用。2024年共办理涉及低保、养老、救助、婚姻登记等各类信访事项6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
2.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隐患化解。一是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形成理性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意识;二是加强对离婚登记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和防范化解,针对不同情况引入不同干预机制,确保将矛盾弱化化解到位,避免矛盾激化;三是引入社工专业团队,设置婚姻家庭调解室,为群众提供情感沟通、关系修复、离婚冷静调解等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室接受群众咨询、离婚调解和心理辅导680余人次,效果良好。
(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目录清单编制工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双公示”工作力度,及时梳理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事项,完整、规范、准确、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信息录入四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平台;三是修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做好机构改革后相应行政权力事项划转工作。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东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全局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加强对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筹协调、规范指导和监督。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不足
1.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还需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符合政策法规条件的民政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行业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2.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中,与消防、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城管、教育等相关业务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还不够,还需加强综合执法力度。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化法治学习。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完善制度保障,筑牢法治防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监督管理,着力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三)强化普法宣传,厚植法治氛围。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方针,将普法融入民政工作各领域,在重点领域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民政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元素与民政特色文化融合,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同时,拓宽普法覆盖面、创新宣传形式,依托相关机制拓展阵地、下沉一线,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与普法融合,针对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宣传,多渠道拓宽覆盖面,提升民政干部及群众法治素养。
(四)优化政务服务,畅通川渝通办。提升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服务效能,稳步拓展民政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实践,紧扣两地民生办事需求,依托法治一体化建设框架,着力打通跨区域办事堵点,提升跨区域民政服务便捷度。
(五)强化部门协同,提升执法效能。推动与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相关业务部门(单位)深化协作配合,增强执法联动实效,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全力打通执法配合堵点,凝聚执法合力,提高执法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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