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机关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宣传教育等内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二)强化执法协作,推进职能优化。一是起草文件强化协作。为进一步理顺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协作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对工作目标、职能职责和协作衔接机制等予以明确,旨在强化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等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后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协作。二是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梳理《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需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梳理表》,包括环境卫生2项、乡村振兴1项、生态环保2项,反馈《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初稿》《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初稿》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同时,认真梳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等领域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变化废改立权力事项,动态调整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862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落实依法决策。对调查终结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直接关系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包括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证据不足的要求办案机构补充调查,或通过第三方鉴定、证人证言补强证据链,案件裁量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等裁量基准,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5年,召开案件审查会10次,审查行政执法案件80余件。
(四)规范文明执法,全力保障民生。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推进会要求,聚焦市民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对流动摊贩轻微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引导入驻“潮汐式摊区”,2025年开展各类整治10次,规范越门占道经营、占道作业700余起,取缔流动摊贩18000余起,依法拆除兰桂大道、星月江畔、中洲春风里小区等地违法建设6000余平方米。城区清扫保洁面积471万平方米,环卫作业车辆138台,环卫从业人员650余人,推行“四净”标准,低噪作业“净音”、洗扫作业“净尘”、及时清扫“净路”、垃圾收运“净味”,保洁面积、从业人员在全市各县(市、区)均排名第一。
(五)加强法制培训,增强法治观念。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综合行政执法各领域法律法规,组织骨干力量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城管夜校、文书比武等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文明用语、巡查记录、文书制作及应急处置等实战能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多岗锻炼,加强中青年骨干综合能力培养,持续开展廉洁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025年,累计开展法制培训4次、视频培训3次,参加城管夜校5次,参训人员260余人次,队伍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随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局现有的800多项行政执法事项涉及城管、环卫、住建、自规、水利、环保等多个领域,划转事项专业性强,系统性、精准化的执法培训和学习不足,对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存在困难。法制审核力量薄弱,难以支撑大量案件的合法性审查。
(二)普法方式不够灵活。普法形式仍以发放宣传单页、法条解读为主,“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力度有差距,宣传内容未结合群众需求定制内容,未能通过典型案例释法、场景化引导等方式让群众理解政策法规。
(三)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干部职工缺乏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和深入思考,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实际工作中依靠法治方式处置复杂具体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亲自”,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5年,主持召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会10次,审查住建、自规、水利等领域行政执法案件80余件。亲自督办行政复议案件2件。二是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单位)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三是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聘请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列席重要会议,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强化法治保障。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执法队伍专业性。强化源头招录,提高法律、行业专业人才招录比例,明确专业资质与从业经验要求,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培训体系,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实操演练培训,推行“老带新”机制,提升一线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流程、裁量基准和文书规范,统一办案要求,减少随意性。借助专业支撑,借助专业机构与法律顾问在复杂领域提供专业指导。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畅通监督渠道,以严管促专业、促规范。
(二)提高普法工作灵活性。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工作,在执法现场释法说理,实现执法、普法同步推进。推行差异化普法,针对企业、商户、居民等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聚焦高频违法事项重点解读。建立联动机制,联合社区开展常态化普法。强化执法人员普法能力,用通俗语言以案释法、现场答疑,提升灵活性与实效性。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覆盖。坚持法治先行,把法律法规作为业务工作的根本遵循,决策前先学法、办事前先遵守法定程序,杜绝凭经验、拍脑袋。规范权力运行,理清权责边界,严格按法定权限、流程开展审批、监管、执法等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强化风险防控,主动排查法律风险,依法化解矛盾。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业务开展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2025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机关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宣传教育等内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二)强化执法协作,推进职能优化。一是起草文件强化协作。为进一步理顺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协作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对工作目标、职能职责和协作衔接机制等予以明确,旨在强化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等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后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协作。二是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梳理《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需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梳理表》,包括环境卫生2项、乡村振兴1项、生态环保2项,反馈《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初稿》《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初稿》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同时,认真梳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等领域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变化废改立权力事项,动态调整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862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落实依法决策。对调查终结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直接关系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包括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证据不足的要求办案机构补充调查,或通过第三方鉴定、证人证言补强证据链,案件裁量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等裁量基准,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5年,召开案件审查会10次,审查行政执法案件80余件。
(四)规范文明执法,全力保障民生。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推进会要求,聚焦市民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对流动摊贩轻微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引导入驻“潮汐式摊区”,2025年开展各类整治10次,规范越门占道经营、占道作业700余起,取缔流动摊贩18000余起,依法拆除兰桂大道、星月江畔、中洲春风里小区等地违法建设6000余平方米。城区清扫保洁面积471万平方米,环卫作业车辆138台,环卫从业人员650余人,推行“四净”标准,低噪作业“净音”、洗扫作业“净尘”、及时清扫“净路”、垃圾收运“净味”,保洁面积、从业人员在全市各县(市、区)均排名第一。
(五)加强法制培训,增强法治观念。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综合行政执法各领域法律法规,组织骨干力量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和城管夜校、文书比武等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文明用语、巡查记录、文书制作及应急处置等实战能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多岗锻炼,加强中青年骨干综合能力培养,持续开展廉洁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025年,累计开展法制培训4次、视频培训3次,参加城管夜校5次,参训人员260余人次,队伍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随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局现有的800多项行政执法事项涉及城管、环卫、住建、自规、水利、环保等多个领域,划转事项专业性强,系统性、精准化的执法培训和学习不足,对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存在困难。法制审核力量薄弱,难以支撑大量案件的合法性审查。
(二)普法方式不够灵活。普法形式仍以发放宣传单页、法条解读为主,“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力度有差距,宣传内容未结合群众需求定制内容,未能通过典型案例释法、场景化引导等方式让群众理解政策法规。
(三)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干部职工缺乏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和深入思考,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实际工作中依靠法治方式处置复杂具体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亲自”,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5年,主持召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会10次,审查住建、自规、水利等领域行政执法案件80余件。亲自督办行政复议案件2件。二是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单位)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三是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聘请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列席重要会议,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强化法治保障。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执法队伍专业性。强化源头招录,提高法律、行业专业人才招录比例,明确专业资质与从业经验要求,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培训体系,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实操演练培训,推行“老带新”机制,提升一线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流程、裁量基准和文书规范,统一办案要求,减少随意性。借助专业支撑,借助专业机构与法律顾问在复杂领域提供专业指导。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畅通监督渠道,以严管促专业、促规范。
(二)提高普法工作灵活性。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工作,在执法现场释法说理,实现执法、普法同步推进。推行差异化普法,针对企业、商户、居民等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聚焦高频违法事项重点解读。建立联动机制,联合社区开展常态化普法。强化执法人员普法能力,用通俗语言以案释法、现场答疑,提升灵活性与实效性。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覆盖。坚持法治先行,把法律法规作为业务工作的根本遵循,决策前先学法、办事前先遵守法定程序,杜绝凭经验、拍脑袋。规范权力运行,理清权责边界,严格按法定权限、流程开展审批、监管、执法等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强化风险防控,主动排查法律风险,依法化解矛盾。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业务开展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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