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主线,将法治建设贯穿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全过程,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压实法治责任、提升治理效能,统计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根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常态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防治统计造假等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统计监督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流程、文书制作与案卷管理,聚焦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取15家联网直报企业(项目)开展执法检查,针对部分企业统计指标理解偏差、数据取数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一对一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整改提升。同步加大联网直报企业数据核查力度,重点检查数据质量、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等情况,对基层基础薄弱、台账资料不健全的企业限期整改。二是深入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对照4个方面12项突出问题全面自查自纠,经排查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投资、工业、建筑业、房地产等146户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及时纠正台账不规范、业务不熟练等问题,从源头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统计普法全过程,聚焦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四类重点人群,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决策部署,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和党校教学计划,推动“关键少数”带头依法统计。二是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学习内容,督促各镇(街)、各部门统计人员深学细悟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三是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结合统计年报、业务培训等契机,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上报、如实统计。四是加强通用法律宣传普及。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思想有待提高。部分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统计法治观念树得不够牢固。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不足,人员调整更换较为频繁,业务衔接不够顺畅,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依法统计、规范统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工作的能力仍需提升。
(二)统计业务水平有待增强。虽然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中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但在日常数据报送和质量核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指标内涵、填报口径理解不够精准,对原始资料归集、统计台账建立等基础工作不够规范,导致部分统计数据存在一定偏差,源头数据质量管控仍存在薄弱环节,统计业务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统计普法宣传有待拓展。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宣传对象和宣传形式相对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突出。普法宣传虽有序开展,但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重要性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不够高,配合支持统计工作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统计法治环境仍需持续优化改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推动全局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同步提升。
(一)精心统筹谋划,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审定工作方案、执法计划和普法清单,听取统计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督促班子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构建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推动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统计法治培训、以案释法、执法练兵,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
(三)坚持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支持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干预、不插手执法检查,维护执法公正性。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本年度新增2名同志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4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学用结合,提升依法统计政治站位。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系列文件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法治学习与统计实践深度融合,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统计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筑牢数据质量法治防线。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强化对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指导,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规范上报能力。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健全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统计数据核查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纠正不规范统计行为,从源头上防范统计数据差错,坚决守住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底线。
(三)进一步营造法治氛围,扩大统计普法宣传实效。坚持把统计普法宣传贯穿全年工作,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延伸宣传覆盖面。积极利用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日、业务培训、入户核查等契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重要意义。推动统计法治内容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不断提升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着力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5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主线,将法治建设贯穿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全过程,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压实法治责任、提升治理效能,统计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根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常态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防治统计造假等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统计监督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流程、文书制作与案卷管理,聚焦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取15家联网直报企业(项目)开展执法检查,针对部分企业统计指标理解偏差、数据取数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一对一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整改提升。同步加大联网直报企业数据核查力度,重点检查数据质量、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等情况,对基层基础薄弱、台账资料不健全的企业限期整改。二是深入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对照4个方面12项突出问题全面自查自纠,经排查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投资、工业、建筑业、房地产等146户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及时纠正台账不规范、业务不熟练等问题,从源头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统计普法全过程,聚焦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四类重点人群,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决策部署,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和党校教学计划,推动“关键少数”带头依法统计。二是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学习内容,督促各镇(街)、各部门统计人员深学细悟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三是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结合统计年报、业务培训等契机,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上报、如实统计。四是加强通用法律宣传普及。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思想有待提高。部分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统计法治观念树得不够牢固。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不足,人员调整更换较为频繁,业务衔接不够顺畅,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依法统计、规范统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工作的能力仍需提升。
(二)统计业务水平有待增强。虽然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中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但在日常数据报送和质量核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指标内涵、填报口径理解不够精准,对原始资料归集、统计台账建立等基础工作不够规范,导致部分统计数据存在一定偏差,源头数据质量管控仍存在薄弱环节,统计业务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统计普法宣传有待拓展。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宣传对象和宣传形式相对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突出。普法宣传虽有序开展,但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重要性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不够高,配合支持统计工作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统计法治环境仍需持续优化改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推动全局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同步提升。
(一)精心统筹谋划,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审定工作方案、执法计划和普法清单,听取统计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督促班子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构建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推动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统计法治培训、以案释法、执法练兵,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
(三)坚持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支持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干预、不插手执法检查,维护执法公正性。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本年度新增2名同志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4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学用结合,提升依法统计政治站位。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系列文件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法治学习与统计实践深度融合,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统计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筑牢数据质量法治防线。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强化对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指导,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规范上报能力。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健全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统计数据核查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纠正不规范统计行为,从源头上防范统计数据差错,坚决守住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底线。
(三)进一步营造法治氛围,扩大统计普法宣传实效。坚持把统计普法宣传贯穿全年工作,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延伸宣传覆盖面。积极利用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日、业务培训、入户核查等契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重要意义。推动统计法治内容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不断提升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着力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