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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7-18   信息来源:内江市东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字体: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控制政策。

(二)负责在编制工业等有关专项规划时,充分考虑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四)负责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六)负责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和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负责成品油储销环节污染防治工作。

(七)指导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八)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协调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

(九)负责工业源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料替代和推广。

(十)负责推动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十一)督促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通信企业为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十三)督促通信企业开展信息通信业节能减排。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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