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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766024/2024-00001
  • 发文字号:內东区教体〔2024〕72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4-05-21
  • 发布日期:2024-05-21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东兴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字体:

市直属各相关学校、区属各中小学校:

为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确保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内江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东兴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东兴区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100%入学。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在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指导和协调下,在东兴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东兴区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东兴区主城区学校(内江十三小、外国语小学、汉安小学、桐梓坝小学、五星小学、东兴区实验小学、阳光学校、奋发学校)就读且有该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东兴区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在东兴区主城区居住(与居住证一致)且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人员的小学应届毕业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根据主城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测人数情况,今年主城区可提供的初中一年级学位完全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的最终招生计划数和市直属学校分配到东兴区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总人数基本确定后,另行发文通知。

四、学校联盟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

按照《中共内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联盟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委教组〔2021〕1号)精神,继续深化内江一中与内江九中,内江二中与内江七中、内江四中,内江六中与内江铁中、西林中学联盟工作,推动内江二中与内江四中深度融合办学。联盟学校之间互派干部和教师,统筹安排初一年级任课教师,努力提升办学质量,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五、招生方式

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

六、工作流程

(一)招生宣传(5月)

1.召开招生工作会,通过官微公众号、学校网站等多渠道发布招生政策和《告家长及学生书》,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升初招生工作,依法有效告知招生对象。

2.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要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小升初招生工作会;主城区小学召开全体教职工及毕业班家长小升初招生工作会,发放《2024年内江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

3.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要设立专门的小升初招生宣传咨询点和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具体招生政策、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流程等相关信息,做好政策咨询和解释服务工作,尤其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二)片区内招生对象资格审核(5月27日至5月31日)

内江一中、内江三中、西林中学、东兴初中、牛牦山初中对片区内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经公安机关复核后公示通过审核名单,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三)学位申请和网上报名登记(5月下旬至6月中旬)

符合条件的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对象须根据公布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和报名登记方式,按规定申请学位并进行网上报名登记,逾期未办理者,将视为自愿放弃主城区初中学位。

1.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发放学位申请卡,且仅限一人一卡、人卡一致。

2.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学位申请卡相关内容,尤其要理性填报拟就读学校志愿,原则上应选择划片学校就读,若自愿放弃原划片学校,选择到片区外学校就读,则须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区教体局各留存一份)并履行承诺事项。若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原划片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可回原划片学校登记;若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只能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学位申请卡相关内容须如实填报,不得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卡。学位申请卡主卡由区教体局回收后统一管理,副卡由申请人留存,作为申请人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后选择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登记报名时的主要依据,也是最终被录取后到招生学校报名的凭证。

4.在区政府领导下,组织教育、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人社、街道(社区)等部门,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联合审查小组,按照《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标准,统一审核,并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开展实地核查和复核工作,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证明、办假证明等现象。凡不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均不得申请主城区初中学位。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东兴区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申请学位,由东兴区教体局负责招生。若学籍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所在地、居住证地址所在地)不一致,自愿选择回市中区、经开区申请学位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但仅限“一人一卡,一人一学位”,不得重复申请学位。各主城区小学将主城区小升初学位申请卡发放给本校每一位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填写,经学校审核无误并签字盖章后,将学位申请卡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同时报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学位申请卡信息进行比对核验,严肃查处“一人多卡、人卡不一致”等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学位申请人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由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凡未纳入“全省系统”实施管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家长可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全省系统”为学生网上报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做好线下服务,指导学生家长及时有效办理,若网上报名信息与学位申请卡不一致时,以学位申请卡信息为准。

(四)编制招生总计划(6月上旬)

根据学位申请情况,按照“一人一学位”原则,与市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编制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总计划。市直属学校招生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由三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直属学校划片招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按比例分配到三区,由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招生(招生总计划和市直属学校具体分配到三区的招生计划另行发文通知)。

(五)招生录取(6月至7月)

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顺序和方式,组织开展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1.划片招生。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需持学位申请卡副卡、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内招生学校登记报名,并将学位申请卡副卡交招生学校管理,招生学校录取已通过审核的片区内招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对未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义务,告知其自愿放弃到片区内招生学校就读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和一切后果须自行承担。招生学校统计汇总划片录取学生信息报区教体局备案。

2.随机派位。划片招生结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片区外的招生对象。若片区外申请就读的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录取;若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随机派位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若招生对象参加随机派位后未被录取,且原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选择回原划片学校登记;若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可选择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统筹安排。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政策宣传。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规定,做到招生过程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教育(学校)官网、官微公众号、家长会、《招生问答》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主城区小升初招生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学校联盟工作等的宣传解读和释疑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要设立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部署。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坚持提早谋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学校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支持和配合,做到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操作流程、统一宣传口径。

(三)落实统一招生,强化入学服务。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由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凡未纳入“全省系统”实施管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线下指导服务,规范入学信息采集,保证学生家长及时有效办理。要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手续,清理取消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捷服务。

(四)严肃招生纪律,确保稳定有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三个严禁”要求,加强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招生行为。招生学校要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禁止到小学进行招生宣传,凡不符合条件的或属于事前违规承诺招生、超计划招收的招生对象,将不予注册学籍,并责令招生学校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全部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提前做好招生工作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信访维稳问题。要密切关注舆情,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防止炒作发酵。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原则、招生方式、招生计划和时间安排等,制定本校招生具体操作方案和工作细则,积极配合并规范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832—2272465   0832—2271637

附件1.2024年东兴区主城区小升初学位卡申请和网上报名时间流程

附件2.2024年内江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

附件3.学位申请承诺书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