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切实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水平发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加大统筹推动力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印发《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有序推进法治东兴建设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和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不断把法治东兴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顺利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不再单设区乡村振兴局,调整为在区农业农村局挂牌,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进放权赋能。开展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厘清职责边界,切实减轻基层履职负担。
(三)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强化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1170项,其中川渝通办事项180项,全区全程网办率96.02%,材料减免率52.64%,承诺办理时限缩短89.33%。东兴区网上“中介超市”累计入驻中介机构98家,2024全年实现交易105件,入驻量和交易量均在全市各区县中排名第三。持续开展“甜成办”下沉基层建设,实现225项民生事项办事不出村(社区),办事时间缩减80%以上。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一网通办”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时限平均压减60%以上,办理材料平均压减50%以上。推进简单事项“极简办”,15个事项“秒批秒办”、57个事项“一证一照办”、5个事项“零材料办”,一次办事项数占比达100%。推出“首席税务官”工作制度,服务企业366次。创新建立的“巡回问诊”司法服务制度获全省推广,营商环境经营主体满意度测评位居全市第一。
(五)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协议合法性审查67件次。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对2019-2022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9件、失效15件、废止1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共抽查文件12份,清理存量文件、增量文件9份。
(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为157名通过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执法人员申办行政执法证件,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结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
(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72件、区政协提案106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落实府院联动机制,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期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4件,其中终止13件,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为17.33%;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4件(上年结转5件),无败诉案件。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开放日专栏,全区共开展“政务开放日”线下活动41场次,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推进。
(八)完善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各类普法活动9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化解,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349次,受理调解案件1725件,调解成功1701件,成功率98.6%。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区信访总量下降46%。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和创新,对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宣传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
(二)法治建设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时,统筹力度不够强劲,导致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存在障碍。
(三)法治意识提升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对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前进行法制审核督促指导不够,导致个别部门用集体讨论代替法制审核或案件事实,对风险案件化解不及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明确、措施得力。
(二)狠抓“关键少数”。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纳入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区领导带头定期开展学习,通过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集体学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制约。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使法治建设成果成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积极推进述法工作,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述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并督促领导干部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思维,有力推动法治东兴建设。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全面公开决策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增强决策公信力。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从严落实法定执法程序、提升执法队伍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机制等方面,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五)推动内外监督融合发展。着力发挥人大监督与监察、检察、审计、行政审判、行政执法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效应,促进政府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聚焦重点对象,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八五”普法圆满收官。加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2024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切实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水平发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加大统筹推动力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印发《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有序推进法治东兴建设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和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不断把法治东兴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顺利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不再单设区乡村振兴局,调整为在区农业农村局挂牌,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进放权赋能。开展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厘清职责边界,切实减轻基层履职负担。
(三)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强化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1170项,其中川渝通办事项180项,全区全程网办率96.02%,材料减免率52.64%,承诺办理时限缩短89.33%。东兴区网上“中介超市”累计入驻中介机构98家,2024全年实现交易105件,入驻量和交易量均在全市各区县中排名第三。持续开展“甜成办”下沉基层建设,实现225项民生事项办事不出村(社区),办事时间缩减80%以上。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一网通办”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时限平均压减60%以上,办理材料平均压减50%以上。推进简单事项“极简办”,15个事项“秒批秒办”、57个事项“一证一照办”、5个事项“零材料办”,一次办事项数占比达100%。推出“首席税务官”工作制度,服务企业366次。创新建立的“巡回问诊”司法服务制度获全省推广,营商环境经营主体满意度测评位居全市第一。
(五)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协议合法性审查67件次。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对2019-2022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9件、失效15件、废止1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共抽查文件12份,清理存量文件、增量文件9份。
(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为157名通过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执法人员申办行政执法证件,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结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
(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72件、区政协提案106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落实府院联动机制,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期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4件,其中终止13件,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为17.33%;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4件(上年结转5件),无败诉案件。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开放日专栏,全区共开展“政务开放日”线下活动41场次,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推进。
(八)完善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各类普法活动9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化解,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349次,受理调解案件1725件,调解成功1701件,成功率98.6%。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区信访总量下降46%。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和创新,对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宣传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
(二)法治建设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时,统筹力度不够强劲,导致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存在障碍。
(三)法治意识提升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对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前进行法制审核督促指导不够,导致个别部门用集体讨论代替法制审核或案件事实,对风险案件化解不及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明确、措施得力。
(二)狠抓“关键少数”。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纳入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区领导带头定期开展学习,通过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集体学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制约。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使法治建设成果成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积极推进述法工作,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述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并督促领导干部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思维,有力推动法治东兴建设。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全面公开决策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增强决策公信力。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从严落实法定执法程序、提升执法队伍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机制等方面,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五)推动内外监督融合发展。着力发挥人大监督与监察、检察、审计、行政审判、行政执法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效应,促进政府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聚焦重点对象,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八五”普法圆满收官。加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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