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4   信息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njd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深化“五公开”。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体会、意见征集等决策公开145条;公开预算/决算、重大项目、重大民生、重点项目等执行公开481条;更新机关简介、公开权责清单、政府领导等管理公开359条;公开便民服务、个人服务、法人服务办事事项,绘制政务地图,创优政务服务,2023年为民办事服务公开共计办件374526件,中介超市办件165件;新增数据开放栏目,公开546个目录,共计4053个数据项,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建议提案、统计信息等结果公开119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公开涉农补贴、财政资金直达、深化“放管服”改革、征地拆迁、助企纾困等信息323条。三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重大政策文件意见征集稿,发布意见征集信息11期,采用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信息20条,开办“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在线访谈15期,回答网友关注问题312个,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78条。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全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56件,占比98.2%;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7件,占29.8%。处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1 件,依法保障公众信息需求。改版依申请公开栏目,线上申请页面更加醒目,在线申请系统更具便民性和有效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主动公开信息不涉密涉私。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三是精准发布信息。对发布栏目不准的信息重新分类发布,内容质量不高、格式有误的信息予以驳回,确保政府信息分类精准,规范发布。四是做好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构建“1+17+N”政务公开线下服务体系。在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务公开专区摆放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内江市人民政府公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公报》,方便群众借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多次优化调整栏目,构建全新区政府网站框架布局。新增“执法行政”“巡察整改”“两残补助”“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政务开放日”等专栏;改版“统计”“重点领域”“五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栏目;细化“食品药品”“社会救助”等栏目,创建“四一个网”,成功打造数字政府。创新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分类公开30个试点领域,新增基层4个重点领域,对新增的基层4个重点领域和“社会救助”领域,统一信息发布模板,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目前登记备案账号6个。优化新媒体龙头公众号“微东兴”,新增“权威信息”“政策文件”“办事服务”“区长信箱”等9个服务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学习第一批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区的经验做法,结合东兴区实际,印制《东兴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责任单位。通过到镇、街道、重点部门督导,暗访、召开联席会、实行先行镇、街道研讨基层重点领域发布内容的规范化、标准化,再全区铺开等方式,指导基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评价考核;利用第三方技术,监测栏目更新频率,每日修改敏感词、错别字等;开展业务培训会3次,专题联席会3次,实行季度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约谈;同时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6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1

0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1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3

0

0

0

1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3

1

0

0

4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专职人员难以固定,流动变更频繁,业务衔接不顺。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还需提升,公开程序有待规范。三是部分专栏保障难度大。

(二)改进情况:一是转变思想,提高意识,督导各单位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针对群众关注的重点,尤其是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34个试点领域,规范栏目设置,明确保障要求,切实做好专栏保障。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发放培训资料、视频等,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区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