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的通知》及内人社发〔2022〕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以下73人属2023年5月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发放标准为1773元/月·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举报,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832-2279387、0832-2279610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的通知》及内人社发〔2022〕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以下73人属2023年5月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发放标准为1773元/月·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举报,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832-2279387、0832-2279610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2023年5月内江市东兴区新增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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