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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办理退休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3-10-23   信息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退休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所需手续:

1.《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表》(退休当月为个体缴费的,由本人或代办人在办理窗口填写,退休当月为单位缴费的,由个人和单位共同填报)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

4.《申请领取终身无子女和孤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承诺书》(本人现场填写)

5.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

6.人事档案 (96年之前参工的需提供人事档案,并先到人社局填写退休审批表,其余人员无需提供档案)

7.知青或退役军人档案(复印件需区人社局审核盖章,“九类人员”还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

8.劳模证书(1995年12月31日前获得省级以上劳模称号且一直保持荣誉的)、获奖证书(国家自然科学和发明奖、省科技成果奖、国家规定的科技进步奖)、髙海拔地区工作档案和证明

注:①1、2项为必须提交资料,有3-8项材料的需同步提交

②退休前24个月有单位缴费记录的女职工,需提交在单位工作期间最后24个月的劳动合同和岗位证明

③若有政策变动,按新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1.退休人员请于待遇享受的次月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退休人员可通过“四川E社保”或“四川人社”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也可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居住地就近的乡镇(街道)、社区认证点进行认证。

2.养老金领取账号为退休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为避免发放失败,请及时到对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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