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东兴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5   信息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为深入推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便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反映社会保险基金领域相关问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相关规定,现将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

1.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承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伪造、变造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相关报销票据、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配合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2.享受失业保险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伪造、变造、提供虚假培训记录等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配合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

1.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截留社会保险基金的;

2.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补缴、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等,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3.伪造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4.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四)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违规进行工伤认定、违规办理提前退休,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出具仲裁文书,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

4.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伪造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二、举报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提倡实名举报。请反映问题时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举报人对东兴区辖区内有关问题向我局进行举报。对东兴区辖区外的,请向相应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反映。

三、举报受理方式

(一)举报受理单位: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举报受理电话:0832-2247196;

(三)举报受理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