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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   信息来源: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    【字体:

根据《内江市民政局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内民发[2023]166号)精神,结合东兴区实际,现就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发放标准

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一级110元/月;二级80元/月。

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暂按20元/月标准执行。

二、严格发放程序

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放的工作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补贴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做到“应发尽发、应退尽退”。各镇(街道)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将审定合格的发放对象报区级相关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统一拨付资金。

三、加强动态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新完善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数据信息,扎实开展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复核;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死亡人员排查机制;要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厘清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底数,及时追缴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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