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系列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振信心为前提,以提质增量为目标,以破解难题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政策,着力解决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效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内江东兴成为成渝投资高地、投资成本洼地、环境最优地。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全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全区营商环境主要短板指标问题得到初步解决,营商环境指标测评排名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22年,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时限进一步缩短,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进入全市前列。2023年,全区营商环境进入全市领先地位,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营商环境基本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活力明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审批效率显著提高。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全力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区本级审批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所有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不见面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成为常态,企业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程度和居民工作生活品质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行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
——投资生态全面优化。切实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可及性和透明度,有效提振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和预期,坚决兑现合理合法合规的政策和招商引资承诺,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重点中小微企业,努力使东兴真正成为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福地。
——发展活力加速释放。有效破解民营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置一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构建更加开放、公平、有效的市场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1.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以划转为原则、不划转为例外”要求,做到“应划尽划”。按照“编随事走”原则,科学制定机构设置、人员划转方案,确保划转事项接得住、服务好。按照“审管分离、审管衔接”和“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认真研究审批和监管的职责边界,建立完善业务部门与行政审批局的协同联动机制,确保平稳过渡、高效运行。力争年底前全区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到位,全面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2.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和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今年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项目审批压减至50个工作日、18个环节以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覆盖,改革所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做到能源、交通、水利、非煤矿山、水、气市政公用项目全部在系统上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3.精简涉企证照。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要通过建立企业开办专区、推行急批即办件新模式、探索个体工商户集群登记模式和住所承诺告知制等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行“照后减证”“先发后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4.优化审批方式。切实破除信贷、上市、招投标方面的隐形障碍,严格落实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让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资本公平参与,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合作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5.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的基础上,通过免费刻章、免费寄递、一次告知等举措,实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领取一小时办结、立等可取、“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力争企业开办“零见面”“零成本”。〔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广移动办税服务,优化税后流程,进一步减次数、减时间、减负担,提高纳税便利度,力争实现所有税种电子申报,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达80%以上,主要涉税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3%以上,年度纳税次数压减至6次,年度纳税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力争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提速至3个工作日内,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总税费率降低至50%。〔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推动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信息共享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信息互联互通,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全程网上办理。开展企业间不动产(土地、存量房)转移涉及税收缴纳(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与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一窗办、一日办、一网办”。〔牵头单位: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房服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8.突出重点从严监管。按照省、市公布的重点监管清单,对疫苗、药品、食品等行业领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确保监管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强化震慑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9.大力推进新型监管。继续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方式,加大监管覆盖面和精准度,形成常态化的公平公正监管机制。推行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发挥好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建立数据库、专家库,并纳入数字东兴建设,利用大数据打造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对存在违规违纪的企业及专家,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江东兴)统一管理施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0.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建立完善具有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严禁简单封杀或者放任自流,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引导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预留一定的观察期,出现问题及时引导和处置。〔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11.提升“线上”服务能力。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依托全省“一网一平台”,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证通办”“川渝通办”等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积极探索“政务服务+银行”“政务服务+广电”等模式,为乡村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政务服务。巩固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成果,加快推进“12345”热线平台整合任务,实现“一号通管”。创建本地政务服务品牌,树立“甜蜜生活舒心办事”理念,努力实现群众从“能用”“会用”到“习惯用”“爱用”的转变。推动“放管服”改革与“城市大脑”项目有效衔接,迅速实现数据接入,推动各部门和行业间领域数据互通共用,形成优质、高效、便捷、智能的数字政务服务。各部门政务数据主动接入“城市大脑”平台,实现一体化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形成数字政府建设特色。〔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局、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2.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加快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梳理常办清单、一次办清单,做好公示宣传。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三化”建设试点要求,保障经费、完善设施、配齐人员、强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室)服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底完成5个省级试点镇(街道)“三化”建设;2022年,积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确保2023年全域完成省级标准“三化”建设。〔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四)进一步强化政策引领,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13.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精准推送工程,继续落实减税降费、社保费减免、降低电价和“内江民营经济25条”等政策,发挥好“惠企政策一窗受理”窗口作用,用好政务服务热线,专题收集企业反馈问题,着力帮助企业疏堵点、解难题。用好用足土地、融资等方面政策,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合作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加强人才政策有效供给。加快制定出台《内江市东兴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积极落实《内江市高层次人才医疗待遇管理服务办法》《东兴区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围绕产业发展,引导更多的人才、项目等要素资源向现代产业集聚。开展“高校企业行、企业高校行”、产业项目专题对接会等活动,促进区校、校企合作,助推企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5.健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支持银行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对客户进行数据画像,开发数据风控产品,减少对抵押物和担保物的依赖。持续发挥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班的作用,按时保质做好名单推送、数据报送、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等工作。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将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融资风险基金的资金落实到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提升担保实力,引导担保机构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和降低担保费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对企业办事先讲“不”字,坚持原则、热情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和突出贡献事迹,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升话语权。继续办好政企座谈会,研究解决企业在申办期、建设期、经营期遇到的问题。在“政企服务平台”上增加企业反馈渠道,并及时宣传告知企业,既做到替企业保密,又做到解决问题。健全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定期向企业家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推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米”问题,发挥商(协)会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区级各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进一步抓实关键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17.着力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针对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内江市分册)反馈问题,建立“1+1+N”营商环境指标问题整改责任机制,梳理问题梗阻,列清单、建台账、发点球,制定针对性、可量化、可考核的提升举措。重视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的迎评工作,明确和固定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的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加强对评价指标的学习理解和分析研究,对评价需要的支撑材料和实例进行实时系统收集整理汇总,确保指标尽快提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法院、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8.推进法治东兴建设。聚焦营商环境、重大项目、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全民普法、司法公正为民、基层依法治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充分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注重企业家和市场主体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引导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借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或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促进市场经济规范有序运行。〔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加强诚信东兴建设。着力打造诚信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坚决兑现合理合法合规的政策和招商引资承诺,避免在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履约监督,将政府失信行为纳入政府诚信评价体系,切实解决“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承诺等政府失信问题。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开展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依托天府信用通平台,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小微企业在人行、税务、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综合平台。〔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对照本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协作,认真研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挂图作战,建立责任制清单,实施台账化管理,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区政府每月组织召开例会,专题研究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级分管领导要定期研究推进分管范围内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区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的目标考核。把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在全市的排名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的目标考核,根据17个一级指标和78个二级指标在全市的排名位次,对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加分和倒扣分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方式,利用报纸、新闻、网络、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继续办好“12345热线”等专题专栏专线,进一步畅通问题诉求渠道,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增强受众群体的政策认同感和改革获得感。各部门(单位)制定出台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政策解读,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时时都是营商环境的积极氛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系列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振信心为前提,以提质增量为目标,以破解难题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政策,着力解决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效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内江东兴成为成渝投资高地、投资成本洼地、环境最优地。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全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全区营商环境主要短板指标问题得到初步解决,营商环境指标测评排名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22年,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时限进一步缩短,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进入全市前列。2023年,全区营商环境进入全市领先地位,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营商环境基本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活力明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审批效率显著提高。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全力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区本级审批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所有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不见面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成为常态,企业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程度和居民工作生活品质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行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
——投资生态全面优化。切实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可及性和透明度,有效提振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和预期,坚决兑现合理合法合规的政策和招商引资承诺,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重点中小微企业,努力使东兴真正成为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福地。
——发展活力加速释放。有效破解民营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置一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构建更加开放、公平、有效的市场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1.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以划转为原则、不划转为例外”要求,做到“应划尽划”。按照“编随事走”原则,科学制定机构设置、人员划转方案,确保划转事项接得住、服务好。按照“审管分离、审管衔接”和“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认真研究审批和监管的职责边界,建立完善业务部门与行政审批局的协同联动机制,确保平稳过渡、高效运行。力争年底前全区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到位,全面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2.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和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今年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项目审批压减至50个工作日、18个环节以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覆盖,改革所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做到能源、交通、水利、非煤矿山、水、气市政公用项目全部在系统上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3.精简涉企证照。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要通过建立企业开办专区、推行急批即办件新模式、探索个体工商户集群登记模式和住所承诺告知制等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行“照后减证”“先发后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4.优化审批方式。切实破除信贷、上市、招投标方面的隐形障碍,严格落实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让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资本公平参与,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合作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5.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的基础上,通过免费刻章、免费寄递、一次告知等举措,实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领取一小时办结、立等可取、“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力争企业开办“零见面”“零成本”。〔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广移动办税服务,优化税后流程,进一步减次数、减时间、减负担,提高纳税便利度,力争实现所有税种电子申报,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达80%以上,主要涉税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3%以上,年度纳税次数压减至6次,年度纳税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力争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提速至3个工作日内,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总税费率降低至50%。〔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推动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信息共享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信息互联互通,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全程网上办理。开展企业间不动产(土地、存量房)转移涉及税收缴纳(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与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一窗办、一日办、一网办”。〔牵头单位: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房服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8.突出重点从严监管。按照省、市公布的重点监管清单,对疫苗、药品、食品等行业领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确保监管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强化震慑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9.大力推进新型监管。继续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方式,加大监管覆盖面和精准度,形成常态化的公平公正监管机制。推行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发挥好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建立数据库、专家库,并纳入数字东兴建设,利用大数据打造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对存在违规违纪的企业及专家,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江东兴)统一管理施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0.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建立完善具有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严禁简单封杀或者放任自流,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引导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预留一定的观察期,出现问题及时引导和处置。〔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11.提升“线上”服务能力。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依托全省“一网一平台”,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证通办”“川渝通办”等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积极探索“政务服务+银行”“政务服务+广电”等模式,为乡村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政务服务。巩固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成果,加快推进“12345”热线平台整合任务,实现“一号通管”。创建本地政务服务品牌,树立“甜蜜生活舒心办事”理念,努力实现群众从“能用”“会用”到“习惯用”“爱用”的转变。推动“放管服”改革与“城市大脑”项目有效衔接,迅速实现数据接入,推动各部门和行业间领域数据互通共用,形成优质、高效、便捷、智能的数字政务服务。各部门政务数据主动接入“城市大脑”平台,实现一体化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形成数字政府建设特色。〔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局、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2.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加快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梳理常办清单、一次办清单,做好公示宣传。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三化”建设试点要求,保障经费、完善设施、配齐人员、强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室)服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底完成5个省级试点镇(街道)“三化”建设;2022年,积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确保2023年全域完成省级标准“三化”建设。〔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四)进一步强化政策引领,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13.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精准推送工程,继续落实减税降费、社保费减免、降低电价和“内江民营经济25条”等政策,发挥好“惠企政策一窗受理”窗口作用,用好政务服务热线,专题收集企业反馈问题,着力帮助企业疏堵点、解难题。用好用足土地、融资等方面政策,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合作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加强人才政策有效供给。加快制定出台《内江市东兴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积极落实《内江市高层次人才医疗待遇管理服务办法》《东兴区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围绕产业发展,引导更多的人才、项目等要素资源向现代产业集聚。开展“高校企业行、企业高校行”、产业项目专题对接会等活动,促进区校、校企合作,助推企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5.健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支持银行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对客户进行数据画像,开发数据风控产品,减少对抵押物和担保物的依赖。持续发挥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班的作用,按时保质做好名单推送、数据报送、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等工作。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将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融资风险基金的资金落实到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提升担保实力,引导担保机构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和降低担保费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对企业办事先讲“不”字,坚持原则、热情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和突出贡献事迹,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升话语权。继续办好政企座谈会,研究解决企业在申办期、建设期、经营期遇到的问题。在“政企服务平台”上增加企业反馈渠道,并及时宣传告知企业,既做到替企业保密,又做到解决问题。健全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定期向企业家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推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米”问题,发挥商(协)会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区级各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进一步抓实关键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17.着力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针对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内江市分册)反馈问题,建立“1+1+N”营商环境指标问题整改责任机制,梳理问题梗阻,列清单、建台账、发点球,制定针对性、可量化、可考核的提升举措。重视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的迎评工作,明确和固定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的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加强对评价指标的学习理解和分析研究,对评价需要的支撑材料和实例进行实时系统收集整理汇总,确保指标尽快提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法院、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8.推进法治东兴建设。聚焦营商环境、重大项目、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全民普法、司法公正为民、基层依法治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充分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注重企业家和市场主体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引导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借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或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促进市场经济规范有序运行。〔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加强诚信东兴建设。着力打造诚信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坚决兑现合理合法合规的政策和招商引资承诺,避免在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履约监督,将政府失信行为纳入政府诚信评价体系,切实解决“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承诺等政府失信问题。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开展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依托天府信用通平台,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小微企业在人行、税务、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综合平台。〔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对照本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协作,认真研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挂图作战,建立责任制清单,实施台账化管理,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区政府每月组织召开例会,专题研究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级分管领导要定期研究推进分管范围内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区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的目标考核。把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在全市的排名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的目标考核,根据17个一级指标和78个二级指标在全市的排名位次,对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加分和倒扣分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方式,利用报纸、新闻、网络、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继续办好“12345热线”等专题专栏专线,进一步畅通问题诉求渠道,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增强受众群体的政策认同感和改革获得感。各部门(单位)制定出台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政策解读,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时时都是营商环境的积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