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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信息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市委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以及市供销社《内江市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六条措施》,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内江市东兴区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六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立即行动,抓好贯彻落实。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内江市东兴区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六条措施

基层供销社是在县级以下直接面向农民(居民)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办好基层供销社,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现就支持我区基层社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区供销社牵头抓好基层供销社发展工作。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

各镇(街道)应将基层供销社发展纳入工作内容,列入年度考核目标,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经办股室和经办人员。

二、规范登记注册

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部门要规范对基层供销社的登记注册,基层供销社可以注册为“××××专业合作社”,挂供销合作社牌子,名称统一为“内江市东兴区××镇供销合作社”或“内江市东兴区××镇××村供销合作社”,体现基层供销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三、落实人员兼职

对于区供销社参股的基层供销社,供销社机关参公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经批准可到基层供销社兼职,但不得在基层供销社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

四、推进“三社”融合

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供销发展有限公司,由公司牵头按股份制组建新型供销基层社,加强对基层社的支持、指导和管理,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水平,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五、加大支持力度

积极探索投融资新路径支持区供销联社组建平台公司。各镇(街道)、区级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基层社办公经营用房等,支持基层供销社承接农村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环卫、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社区养老、办公用品、代理保险、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政府采购服务和便民服务,区级各相关部门应为基层供销社经营发展提供项目、财税等支持。

六、鼓励试点示范

足额落实市级基层示范社创建奖补资金及获评优秀基层供销社工作补贴,在做到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区级予以适当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