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字体:

  2019年,东兴区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立足统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东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夯实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求各股(室)、中心重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亲自督促做好政务信息更新工作。成立《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股(室)、中心都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建立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局办公室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贯彻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掌握《条例》,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使局各股(室)、中心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健全机制,规范工作制度

  1、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制定了《东兴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详细规范了各职能股室、中心、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种类,针对不同种类的业务信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框架和要求。同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要求,结合信息公开目录,分别对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类别内容,制定编码规则,为公开信息的自动检索、自动处理垫了基础。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条例》对信息公开操作上的要求,规定信息公开流程。

  (1)办公室在公文审核过程中,同时进行保密审核和信息公开审核。通过对公文处理的修改,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公文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公文制作开始就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逐级审核把关,实现了信息制作与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

  (2)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将依申请公开信息分成申请、受理、承办、答复、归档 5 个程序。申请、受理、答复和归档程序主要由办公室完成,承办程序由业务股室完成。统一设计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申请表等相关文书、表格规范文本,通过固定格式的文本,让信息公开经办人能够正确和规范地执行《条例》的一些法定义务和程序,也便于信息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方便信息公开的自动化操作。

  (3)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必须经由股室负责人保密审查和办公室负责人、局主要负责人保密审核后发布。

  (4)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印发了考核办法,对各股(室)、中心进行考核,结果计入年终考核。

  (三)组织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1、加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在内部网发布《条例》内容和区政府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同时,组织研究讨论信息公开目录,派人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有关培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条例》融入业务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2、注重宣传,保证公开成效。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对典型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和谐的统计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2019年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繁重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年,将采措以下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扎实开展培训宣传工作。通过举办讲座、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

  2、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由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检。检查结果在局办公内网上公布,更好的促进各股(室)、中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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