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内江市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信息来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内东区府办【2017】38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将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队、信息中心、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并确定了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

  公开了单位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信息等。

  2、法律依据

  公开了与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等方面的信息。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动态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我局公开信息通过“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公开,设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食品安全、药械质量、组织机构、药品安全、举报投诉等栏目。

  另外,今年在省局网站、市局网站、市政府网站、区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表工作动态类信息共计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等问题,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七、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宗旨,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中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见下表)

  
  内江市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