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新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6   信息来源:新江街道办事处   【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市、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此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njd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新江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风路199号,电话:0832-586567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新江街道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确定了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认真按要求编制,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7年新江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新江街道信息通过东兴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栏、公开资料等4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不定期公开政府工作动态、项目推进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新江街道在信息公开方面共投入1万余元,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网站的建设;二是加大了对网络管理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的投入;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积极主动、及时更新新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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