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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2024年学校及幼儿园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信息来源: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全国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屡有发生,东兴区内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也经常出现,为切实做好辖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遏制学校结核病疫情暴发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的通知》(川卫重传函〔2022〕22号)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川疾发〔2024〕39号)及《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筛查目的

掌握辖区师生结核病流行病学状况,及时发现学校及幼儿园师生中的结核病人并给予有效治疗,预防和控制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为政府制定结核病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筛查对象及方法

(一)幼儿园、小学入园(入学)新生:开展全员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并做好登记(见附件7),对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开展TST/IGRA检测。

(二)初中、高中入学新生开展全员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和TST/IGRA检测,对有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或TST/IGRA检测强阳性(阳性)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建议高中学校及既往有结核病疫情的学校可适当扩大筛查范围至高三年级。

(三)大中专院校入学新生:开展全员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TST/IGRA检测和胸部X光片检查。

(四)重点地区学生:区内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户籍地来自省内外结核病高发地区的入学新生和转校生健康状况,仔细询问其密切接触史和既往患病情况,区疾控中心要对照结核病高发地区学生名单及时在专报信息系统上查询,对查询确诊肺结核且未完成治疗疗程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及时反馈学校并督促学生完成治疗疗程后再返校;对结核病高发地区15岁以上的新生和转校生,在开展TST/IGRA检测的同时增加开展胸部X光片检查项目。

(五)转校的学生:按照上述的筛查对象及方法实行“逢进必检”。

(六)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结合健康体检每年全员开展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和胸部X光片检查,应在开学前完成结核病筛查工作(最晚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

三、筛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筛查):2024年9月1日—14日。

第二阶段(查漏补缺):2024年9月15日—30

四、筛查单位设置

(一)初中、高中入学新生由学校所在地的中心(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症状筛查和TST/IGRA检测。

(二)幼儿园、小学新生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在当地中心(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培训和指导下,由所在幼儿园或学校教师询问筛查(询问对象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三)大中专院校:可根据实际选择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筛查。

五、职责分工

(一)区疾控中心

1.负责组织各筛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开展技术指导。

2.负责对初筛阳性学生和疑似结核病人处置的技术指导。

3.负责收集汇总全区数据,撰写总结报告。

(二)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

1.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报告工作。

2.负责向学生家长宣传结核病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发放《内江市东兴区学生结核病筛查告知书》(见附件1)。

3.各小学及幼儿园负责询问结核病密切接触史和结核病可疑症状的筛查工作,对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的学生组织到就近筛查单位开展TST/IGRA检测。

4.协助及配合医疗机构对可疑患者、确诊患者的诊断、督导服药、预防性治疗的管理。

5.按照要求对结核病患者进行休复学管理。

6.负责筛查报告单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归档。

7.配合做好筛查其他相关工作。

(三)各相关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辖区幼儿园及小学校开展幼儿园、小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

2.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初一、高中在校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并做好登记(见附件7)。

3.负责做好筛查用注射器、棉签等耗材储备、人员培训及筛查试剂的全程冷链规范管理。

4.负责做好初筛阳性学生的复查追踪和可疑患者的随访转诊。

5.负责对辖区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配合做好结核病筛查其他相关工作。

6.负责本辖区筛查报表及总结等资料的及时报送,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

1.规范开展学校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报告、登记、治疗、健康教育。

2.对符合休复学管理条件的学生开具休复学证明。

3.负责学生结核病患者随访管理及接触者筛查。

4.对符合预防性治疗的师生开展抗结核预防性治疗。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登记:承担筛查工作的单位要提前与辖区学校取得联系并充分沟通筛查事宜,由学校组织动员,承担筛查工作的单位根据学校的统计情况,做好筛查试剂、耗材及专业人员等准备工作。

(二)知情告知:由学校以《录取通知书》或公告形式统一进行充分告知。

(三)皮试操作:开展现场皮肤试验操作。

(四)结果判定:各筛查单位应在皮肤试验后48-72h判定结果,对筛查异常的学生出具《内江市东兴区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报告单》(见附件2)。

(五)阳性复查:筛查单位对初筛阳性学生及时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对初步判定为疑似结核病的学生及时转诊至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进一步诊断,区人民医院诊疗后出具“病情证明”并及时将复查结果反馈筛查单位和学校。

(六)出具报告:筛查单位根据学生皮试或胸片结果出具《内江市东兴区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报告单》,告知筛查对象或其监护人。

(七)确诊患者及筛查阳性学生处置

1.确诊患者的处置:经结核病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后确诊为肺结核患者,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控工作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登记和免费抗结核治疗管理;对符合休学条件的患者做好休学、复学和家长安抚工作。

2.潜伏感染者的处置:对筛查皮肤试验阳性学生要按照《中国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指南》的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性治疗。

3.拒绝预防性治疗的学生的处置:拒绝预防性治疗的学生须在首次筛查后的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分别开展一次胸部X片复查,并向学校提供复查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全面告知

各筛查单位和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宣传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学校要把结核病筛查写入录取通知书注意事项内,或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和学生家长。

(二)认真实施,严格督促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新入校学生结核病筛查工作纳入每年重点工作,开学后及早安排,对未进行结核病筛查的新生,各学校要督促其在9月30日前完成补查,务必确保筛查比例达100%。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

结核菌素皮肤实验的操作人员须是经结核病筛查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现场需至少配备一名临床专业医务人员负责不良反应等事件处置。

(四)加强管理,互通信息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结核病筛查登记表纳入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教职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学校要收集《内江市东兴区结核病筛查结果报告单》,并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筛查单位在完成筛查工作后及时审核、汇总辖区内学校筛查结果。

附件:1.结核病筛查告知书和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2.内江市东兴区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报告单

      3.2024年秋季学校结核病筛查不良反应记录表

      4.2024年学校结核病筛查结果异常人员台账

      5.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单

      6.学校预防性治疗服药记录卡

      7.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原始记录表

      8.2024年学校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结果通知

      9.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