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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东兴区2025年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信息来源: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内江市妇幼保健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需要,进一步了解人群的碘营养状况,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防控策略,持续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23年版)》(川疾发〔2023〕176号)、《四川省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川疾发〔2023〕177号)、《内江市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23年版)》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将继续开展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为保证监测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进一步了解重点人群的尿碘、盐碘水平以及甲状腺肿大率等情况,及时掌握人群碘营养状况及病情的消长趋势,为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

全区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随机抽取1个镇(街道),抽取结果分别是白合镇(东)、富溪镇(西)、新江街道(南)、永福镇(北)、田家镇(中)5个镇(街道)为主开展监测,另14个镇/街道协助开展。

三、监测人群

监测点内居住半年以上常住人口中的40岁以下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0-2岁婴幼儿、8-10岁儿童。

四、监测项目

(一)8-10岁儿童尿碘、食用盐碘含量,甲状腺肿大和结节情况;

(二)孕妇、育龄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及其0-2岁婴幼儿尿碘含量;孕妇、育龄妇女和哺乳期妇女食用盐碘含量;

(三)盐库和碘盐销售点食用盐碘含量;

(四)水碘含量;

(五)食盐摄入量(奇数年开展);

(六)收集新生儿甲低筛查TSH结果;

(七)收集甲低筛查复检的新生儿甲功和抗体监测结果;

(八)收集孕妇甲功和抗体检测结果;

(九)地方性克汀病搜索(高危地区开展);

(十)收集我区人口、经济情况等以及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患者和地方性克汀病患者管理情况等。

五、监测内容及方法

(一)基本情况。收集我区、监测镇(街道)的人口、上一年度经济收入情况、2度地方病甲状腺肿大(以下简称2度甲肿)患者及地方性克汀病(以下简称地克病)患者管理情况等信息,填写表1-1、1-2。

(二)8-10岁儿童尿碘、食用盐碘含量检测和甲状腺检查。在每个镇(街道)各抽取1所小学(优先抽取非寄宿制学校),在所抽取的每所小学各抽取8-10岁非寄宿制学生40人(8,9,10岁每个年龄段分别是14人、14人及12人,男、女各半)(不足40人可在邻近的学校补齐,年龄均衡、男女各半),采集学生尿样和家中食用盐样,检测尿碘和盐碘含量,同时选取50名8-10岁非寄宿制学生开展食盐摄入量调查。采用B超法测量学生甲状腺容积并检查是否有结节,计算甲状腺肿大率及结节检出率,填写表2-1、2-2、2-3、17-1、17-2。全区共检测8-10岁儿童尿碘和盐碘各200份,检查甲状腺200人。

(三)孕妇、育龄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及其0-2岁婴幼儿尿碘、盐碘含量检测。在上述所抽取的每个镇(街道)随机抽取20名孕妇(孕早、孕中、孕晚期尽量均衡)、20名育龄妇女、20名哺乳期妇女及其0-2岁婴幼儿20名(人数不足可在邻近镇补齐),采集尿样检测尿碘含量,采集育龄妇女、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家中食用盐样,检测盐碘含量,调查每名孕妇食用富碘食品情况及含碘补充剂情况,计算孕妇补碘率,填写表3-1、3-2、4、5和表14,并将五类人群尿碘结果汇总填入表6。全区共监测上述4种人群共计400份尿碘,300份盐碘。

(四)盐库盐碘含量检测。对盐业支公司或供应该区碘盐的仓库按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抽取9个单位产品,每个单位产品从中抽取50g以上样品,如遇大包装中是小袋产品,则任取1小袋为1份盐,抽取9个盐样(东、西、南、北方位各采2份,中采1份),每半年进行1次,填写表7-1,7-2。全区全年共进行2次采样,抽取18份盐样,检测盐碘含量。

(五)食盐销售点。在所抽取的5个镇(街道),按东、西、南、北、中划分5个抽样片区,在每个片区随机抽取1个村调查2个食盐销售点,调查有无碘盐零售许可证、所有销售食盐的产地、品牌、名称、零售价格等并对盐碘定量检测,全区共调查50个销售点,填写表8。

(六)水碘。在每个监测镇(街道)抽取2个不相邻的村,每村随机抽取饮用人数最多的1份生活饮用水(尽量是未曾监测水样),检测水碘含量,全区共监测10份水碘,采用生活饮用水中碘化物检测方法(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推荐方法)进行测定,填写表9。

(七)碘缺乏病高危地区。地方性克汀病搜索(我区历年监测孕妇和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在100μg/L以上,不开展搜索)。

1.开展碘缺乏病高危地区地方性克汀病(以下简称地克病)搜索的条件。以区(县)级为单位,历史上曾有地克病流行,本年度孕妇或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低于100μg/L即可启动。

2.终止条件。孕妇或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在100μg/L以上后,终止高危地区地克病搜索。

3.搜索疑似克汀病病例方法。搜索区级医院、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日志、住院病历,搜索疑似病历;在搜索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疑似病历线索调查,填写表13。若疑似病例经省级专家诊断组进行病例确诊,将在本地区开展搜索的范围和发现的线索、疑似、确诊地克病病人数及有关情况录入数据。

疑似地克病病例:由区卫生健康部门报请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流行病学和临床医学等专家诊断组,按照《地方性克汀病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诊断》(WS/T104-2014)标准诊断病例。

确诊地克病病例: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或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流行病学和临床医学等专家诊断组,按照《地方性克汀病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诊断》(WS/T104-2014)标准诊断病例。1997年以后出生的地方性克汀病确诊病例为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例。

六、监测指标

(一)甲肿率、校正甲肿率

B超甲肿率(%)=(抽检学生中检出的甲状腺肿大人数/抽检学生总人数)

校正甲肿率(%)=∑(n.x/y.N)

n:每所学校实际学生总人数 x:抽检y名学生中检出的甲状腺肿大人数

y:指抽检的学生总人数     N:被抽查到的几所学校学生总人数

(二)甲状腺结节检出率

甲状腺结节检出率(%)=抽检学生中检出的有甲状腺结节人数/抽检学生总人数×100%

(三)尿碘中位数、<50µg/L的比例。

(四)居民户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盐合格率,加碘盐中位数,盐碘中位数,加碘盐均值、标准差、相对标准偏差(变异系数)。

(五)饮用水中碘化物含量中位数。

(六)居民人均日盐摄入量。

七、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一)尿碘含量。采用《尿中碘的测定第1部分: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WS/T107.1)或《尿中碘的测定第2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WS/T107.2)检测。

(二)甲状腺容积。采用B超法按《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WS276)判定。

(三)盐碘含量。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碘的测定》(GB/T13025.7),川盐及其他强化食用盐采用仲裁法。

(四)水碘含量。采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推荐的“适合缺碘及高碘地区水碘检测的方法”检测。采用《碘缺乏病病区划分标准》(GB16005-2009)、《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WS/T669)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和地方性高碘甲状腺肿病区的划定》(GB/T19380-2016)判定。

(五)地克病。采用《地方性克汀病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诊断》(WS/T104)判定。

八、监测时限

2025年3月26日-6月30日完成现场监测工作。区疾控中心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本年度监测总结和附表的电子版(表1-1、1-2、2-2、2-3、3-1、3-2、4、5、6、7-2、8、9、10、11、12、13、14、15、16、17-1、17-2)、纸质版一并报市疾控中心,并抄送区卫生健康局。

九、质量控制

(一)人员培训

1.区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监测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确保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规范和协调有序。

2.从事甲状腺B超检查专业人员,须培训合格后开展监测工作。

3.尿碘、盐碘检测统一由省、市级组织培训,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开展监测工作。

(二)样品采集及实验室检测

1.采集孕妇尿样时,应避免与妇科B超检查同时进行,防止因腹部B超检查饮水过多造成尿液稀释。

2.区疾控中心实验室需符合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标准,统一制备各项检测用的标准物质,并通过质量控制考核,方可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

3.每批样品测定须同时检测标准物质,进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三)数据管理

1.数据录入地方病信息系统,由区疾控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2.区疾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监测信息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在收集、管理、分析和报送过程中及时、准确、完整。

3.各相关单位的各种原始资料要及时分类、归档和备份。

4.监测信息未取得卫生健康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在媒体和学术刊物上公布或发表。

十、组织实施及职责

(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并向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监测信息。

(二)区疾控中心。承担监测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负责我区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完成盐碘检测和监测内容的调查,做好区级检测的样品保存(至少保存5个月);负责收集汇总我区新生儿甲低筛查异常TSH结果、甲低筛查复检新生儿甲功和抗体检测结果以及孕妇甲功和抗体检测结果;负责碘缺乏病高危地区地克病搜索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我区监测结果。

(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收集上一年度辖区内妇幼机构(包括市二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新区)新生儿甲低筛查异常TSH结果、甲低筛查复检新生儿甲功和抗体检测结果以及孕妇(甲低筛查异常新生儿母亲)甲功和抗体检测结果,填入表格10、11、12,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报送区疾控中心。

(四)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包括学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组织动员被监测对象参与调查,做好监测信息的收集,布置采样场地,协同完成现场的甲状腺肿调查、盐碘、尿碘和水碘等采样工作。监测完成后对被监测对象结果进行信息反馈、个体化健康教育、录入地方病信息系统等,最后形成总结上报。

联系人: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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