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部署,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按照“省级统筹、分级实施,公开透明、择优招录,强化保障、严格管理”原则,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2025年在我区设立28个医疗卫生辅助岗,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广泛动员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二、招募计划
(一)岗位数量。全区设置28个医疗卫生辅助岗,具体数量分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岗位设置。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顺利进行。主要包括患者接待、咨询、引导岗位;辅助医护人员开展技术操作、信息采集、记录整理、数据录入、患者随访岗位;辅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执法监督等岗位;辅助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辅助处理后勤保障事务岗位等。具体岗位由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三)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普通高校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根据工作需要招募部分非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四)服务期限。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
(五)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项目实施
(一)明确岗位数量(7月1日至7月2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单位实际,申报岗位数量,区卫生健康局制定招募计划,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发布招募公告(7月21日至31日)。各单位明确岗位设置和招募条件,区卫生健康局人教股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市卫生健康委对外发布招募公告。
(三)开展招募工作(8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招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招募计划组织开展招募工作。招募视情况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用人单位与项目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于9月30日前完成协议签订。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平等竞争。
(四)强化岗前培训。各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岗前培训制度,针对项目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五)人员管理和培养。各用人单位负责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日常管理,要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加强招募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多措并举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四、服务期间待遇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五、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二)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把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作为稳就业、促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人员招募工作;用人单位要加强对项目人员的培养、使用、管理和关心关爱,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二)加强协同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卫生健康局要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的招募工作,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好岗前培训;区财政局要统筹相关资金,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支持。
(三)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违规招用、“萝卜聘”等情形,及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取消医疗卫生辅助岗位。区卫生健康局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东兴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提供岗位数量表
|
序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东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 |
|
2 |
东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4 |
|
3 |
东兴区卫生健康信息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4 |
|
4 |
东兴区人民医院 |
2 |
|
5 |
东兴区东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
6 |
东兴区椑木中心卫生院 |
2 |
|
7 |
东兴区白合中心卫生院 |
2 |
|
8 |
东兴区郭北中心卫生院 |
1 |
|
9 |
东兴区田家中心卫生院 |
2 |
|
10 |
东兴区顺河中心卫生院 |
2 |
|
11 |
东兴区高梁中心卫生院 |
1 |
|
12 |
东兴区双才中心卫生院 |
1 |
|
13 |
东兴区石子镇卫生院 |
1 |
|
14 |
东兴区永福镇卫生院 |
1 |
|
合 计 |
28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部署,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按照“省级统筹、分级实施,公开透明、择优招录,强化保障、严格管理”原则,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2025年在我区设立28个医疗卫生辅助岗,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广泛动员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二、招募计划
(一)岗位数量。全区设置28个医疗卫生辅助岗,具体数量分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岗位设置。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顺利进行。主要包括患者接待、咨询、引导岗位;辅助医护人员开展技术操作、信息采集、记录整理、数据录入、患者随访岗位;辅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执法监督等岗位;辅助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辅助处理后勤保障事务岗位等。具体岗位由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三)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普通高校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根据工作需要招募部分非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四)服务期限。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
(五)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项目实施
(一)明确岗位数量(7月1日至7月2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单位实际,申报岗位数量,区卫生健康局制定招募计划,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发布招募公告(7月21日至31日)。各单位明确岗位设置和招募条件,区卫生健康局人教股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市卫生健康委对外发布招募公告。
(三)开展招募工作(8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招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招募计划组织开展招募工作。招募视情况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用人单位与项目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于9月30日前完成协议签订。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平等竞争。
(四)强化岗前培训。各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岗前培训制度,针对项目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五)人员管理和培养。各用人单位负责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日常管理,要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加强招募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多措并举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四、服务期间待遇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五、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二)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把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作为稳就业、促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人员招募工作;用人单位要加强对项目人员的培养、使用、管理和关心关爱,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二)加强协同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卫生健康局要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的招募工作,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好岗前培训;区财政局要统筹相关资金,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支持。
(三)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违规招用、“萝卜聘”等情形,及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取消医疗卫生辅助岗位。区卫生健康局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东兴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提供岗位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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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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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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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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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兴区卫生健康信息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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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兴区人民医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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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兴区东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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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兴区椑木中心卫生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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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兴区白合中心卫生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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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东兴区郭北中心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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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东兴区田家中心卫生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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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兴区顺河中心卫生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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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东兴区高梁中心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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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东兴区双才中心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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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东兴区石子镇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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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东兴区永福镇卫生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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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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