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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内江市东兴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推进中心
联系电话:0832-5865596
一、起草背景及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川中丘陵地区四市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加快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打造“中国天冬之乡”,根据《内江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内江市东兴区中医药产业规划2020-2030》等文件精神,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规范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补贴对象。
(二)规定了补贴品种、种植要求、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三)规定了补贴项目申报流程。
(四)说明了补贴资金来源。
三、有关政策问答
一问:什么样的种植户可以享受该政策?
答:在东兴区开展粮药(天冬)等种植模式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天冬面积20亩以上的各类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区属国有公司和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可以享受该政策。
二问:天冬种苗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经营主体,对新种植粮药(内江天冬1号)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620元(即每亩种植天冬2000株、一株0.81元)的一次性种苗补贴;对新种植林药(内江天冬1号)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810元(即每亩种植天冬1000株、一株0.81元)的一次性种苗补贴。对新种植粮药(内江天冬2号)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700元(即每亩种植天冬2000株、一株0.35元)的一次性种苗补贴;对新种植林药(内江天冬2号)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350元(即每亩种植天冬1000株、一株0.35元)的一次性种苗补贴。
三问:申报种苗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答:申报资料有:申报书、种苗购买合同、种苗调运检疫证书、种植地块明细、种植图斑、照片、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及当年农民土地流转收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种植大户以身份证复印件替代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等。
四问:提交申报资料有哪些流程?
答:经营主体向村委会提交申报书等申报材料,村委会审核认定后报所属镇,通过镇审核后,各镇汇总报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推进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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