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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内江市东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预期目标,我区印发了《内江市东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要求,扎实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利用高质量化,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及《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东兴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八章四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含义、东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程序及有关要求。明确东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
第二章“规划编制与项目储备”共两条。主要明确东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编制遵循“规划引领、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原则,实行分批储备、动态管理,细化编制要求。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共六条。主要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审批流程,规范了项目建设内容以及实施方案编制标准。
第四章“组织实施”共十二条。主要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了项目建设周期,并加强前期招投标管理。鼓励“先流转,再建设”、“多元投入”等创新试点。
第五章“项目验收”共三条。主要明确了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流程、验收组织实施方式、有关信息公开。
第六章“管护利用”共五条。主要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后管护移交流程、主体责任、资金保障、用途管控及管护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共五条。主要明确了东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违规处理、检查审计等要求,突出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八章“附则”共四条。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性质、解释权限、执行时间等。
解读单位: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32-224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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