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清流水厂:
为规范乡镇供水用水活动,理顺水价关系,规范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你水厂供水价格实施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梯水量档次和水价标准
(一)“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在180吨及以下(含180吨),水价为2.67元/吨。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80吨以上至300吨(含300吨),水价为4.01元/吨。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在300吨以上,水价为8.01元/吨。
(二)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水价为3.07元/吨。
(三)非居民用户:水价为3.48元/吨
(三)特种用户:水价为7.03元/吨
二、保障对象范围及标准
对你水厂供区范围内的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户进行优惠补贴,即现行价第一阶水价优惠50%,超出第一阶梯水量按现价执行,以此保障困难群体不因价格调整在生活上而受影响。
三、缴费周期及计费方式
从执行之日起,以现行缴费周期缴纳第一阶梯计量水费,超过第一阶梯用水量部分按相应阶梯价格计算。用水量实行年度决算,当年各月之间的用水量可在年度内结转,跨年度结余部分水量不结转。
四、涉及对象和实施范围
在你水厂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水户、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水户以及特种用水户。
五、执行时间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非居及特种用水调整价格执行时间为2025年6月1日。
六、有关要求
你水厂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缴费处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开。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项目,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这次水价核定后,要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供水安全性和稳定性,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做好自来水价格宣传解释工作。
内江市东兴区清流水厂:
为规范乡镇供水用水活动,理顺水价关系,规范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你水厂供水价格实施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梯水量档次和水价标准
(一)“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在180吨及以下(含180吨),水价为2.67元/吨。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80吨以上至300吨(含300吨),水价为4.01元/吨。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在300吨以上,水价为8.01元/吨。
(二)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水价为3.07元/吨。
(三)非居民用户:水价为3.48元/吨
(三)特种用户:水价为7.03元/吨
二、保障对象范围及标准
对你水厂供区范围内的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户进行优惠补贴,即现行价第一阶水价优惠50%,超出第一阶梯水量按现价执行,以此保障困难群体不因价格调整在生活上而受影响。
三、缴费周期及计费方式
从执行之日起,以现行缴费周期缴纳第一阶梯计量水费,超过第一阶梯用水量部分按相应阶梯价格计算。用水量实行年度决算,当年各月之间的用水量可在年度内结转,跨年度结余部分水量不结转。
四、涉及对象和实施范围
在你水厂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水户、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水户以及特种用水户。
五、执行时间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非居及特种用水调整价格执行时间为2025年6月1日。
六、有关要求
你水厂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缴费处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开。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项目,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这次水价核定后,要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供水安全性和稳定性,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做好自来水价格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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