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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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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518031/2026-00016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6-22
  • 发布日期: 2026-06-26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内东区府办发〔2026〕21号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东区府办发〔2026〕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的关键之年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法治四川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年)》实施的第一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认同的法治政府,更好依法保障“十五五”良好开局和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赋能法治政府建设提质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内江行政学院东兴区分院重点教学体系,引导领导干部率先践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专题学法、年度述职述法等制度,持续锤炼和增强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置难题的综合能力素养。〔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二)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标上级工作安排与标准要求,着力培优打造法治建设标杆项目,积极参与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完善协同联动的工作运行体系,持续助推辖区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压实各单位各行业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多元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依法决策,筑牢制度保障体系

(三)着力提升依法决策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区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标准统一。严格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及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健全区、镇(街道)两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联动机制,实现审查全覆盖、流程更规范。〔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配合做好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上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法工委、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职能,护航法治营商环境

(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拓展创新地方特色“一件事”和产业服务“一类事”,推动政务服务“好办、快办、优办”。强化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有序推进税费业务等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动态更新“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和惠企事项清单,全面提升综合服务企业的能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不断增强法律服务供给。用心做好法律援助惠民实事,组织实施“法援敬老”“法援护苗”“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落实到位。规范涉企收费相关政策,从源头管控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乱象。畅通企业诉求投诉办理渠道,高效回应企业合理诉求。持续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推行公正文明执法

(七)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深化“一目录、五清单”监管模式,推进精准高效执法。聚焦治安管理、城管执法、客货运输、网约车、市场监管等领域,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乱象。全面推广“天府入企码”应用,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梳理整合现有涉企检查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依法全面公开,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互评与专项评查,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个人履职动态管理档案。〔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重点领域协同执法监管。深入实施“春雷行动”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水利、农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积极探索构建跨部门联动、跨区域协同的执法工作体系,围绕统一裁量标准、实施分类监管、推进执法结果互认、推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信用结果、开展联合稽查等方面,深化协同配合,提升区域协同监管效能。〔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耕法治实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九)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实行政复议监督实效,全力促成行政争议就地彻底化解。深化“复调对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审理、行政检察监督协同贯通等工作机制,推动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纠错和类案统一规范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引导各级干部主动旁听案件庭审,提升依法行政履职素养。加强司法裁判、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监督。〔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足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商事调解条例》宣传。开展信访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稳步推动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精准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指引一指南”,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和监察执法机制,扎实推动欠薪治理,全力维护务工群体合法权益。〔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信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力基层共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十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九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活动,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落实“法治蜀光”系列活动任务。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本土法治文化品牌。抓实校园法治育人工作,配齐建强校园法治副校长,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开展学生欺凌防治等专项行动。〔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深耕善治、以治促稳”,不断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持续推进重大风险三年攻坚行动,严厉整治预付式消费乱象。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着力推进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稳步推动宗教领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民宗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数字赋能,深耕法治政府建设

(十三)积极构建数字法治新格局。全力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政务资源互通共用、网络数据安全防护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区级政务门户整合平台功能,提升区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常见问题知识库数据汇聚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智慧化服务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与“天府入企码”智慧监管系统应用,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效能。〔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人才培育,建强法治人才队伍

(十四)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全面夯实全员法律专业功底。常态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轮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以练促学、以赛促优。探索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统筹整合资源壮大专兼职人民调解人才梯队,稳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综合业务水平与实务处置能力。〔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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