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 已失效

2999-12-31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政府文件
  •  索 引 号:008518031/2023-00047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有效
  • 成文日期: 2023-06-08
  • 发布日期: 2023-06-08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继深入推进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东区府函〔2023〕28号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省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市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12”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和“8.3”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凉滩水电站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压紧压实水电站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全区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现就深入推进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水电站安全监管责任

各水电站属地镇(街道)、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做好水电站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水电站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各属地政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落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水电站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及承诺书”的三单一书制度,全面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管,促进水电站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督促水电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水电站属地镇(街道)、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担起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水电站企业认真落实首席安全官和安全员制度,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盲区。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制定完善水电站防汛、水淹厂房、有限空间、反恐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成立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据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内江市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专班的通知》,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内江市东兴区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

四、更新水电站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根据区级领导调整,相关部门及镇(街道)负责人人事变动,及时更新内江市东兴区水电站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详见附件2)。

附件:1.内江市东兴区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专班

   2.内江市东兴区水电站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内东区府函[2023]28号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图片解读:

文字解读:

视频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