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9-12-22
内东区府发〔2025〕18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内江市东兴区中医药大健康产品研发推广及市场主体培育奖补实施方案》经东兴区人民政府第八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中医药大健康产品研发推广及市场主体培育奖补实施方案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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