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各印章刻制企业:
根据内江市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关于《优化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的指导意见》(内市监发〔2023〕50号),现开展2023年内江市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承接单位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内江市内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申报项目内容
印章刻制企业按服务新开办企业每户280元的补贴标准,为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一套印章共4枚(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印章材质为回墨或光敏材料(由新开办企业任选其一)。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相关备案要求。
三、申报条件
(一)持有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未受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三)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
(四)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内江市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刻章协议价格、制作时间、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等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核对)。
2.《特种行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核对)。
(二)材料受理
请有意向参加内江市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承接单位的印章刻制企业于2023年4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地点在内江市市场监管局1020办公室,逾期不申报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人:梁老师 0832-2120378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内江市各印章刻制企业:
根据内江市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关于《优化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的指导意见》(内市监发〔2023〕50号),现开展2023年内江市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承接单位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内江市内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申报项目内容
印章刻制企业按服务新开办企业每户280元的补贴标准,为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一套印章共4枚(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印章材质为回墨或光敏材料(由新开办企业任选其一)。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相关备案要求。
三、申报条件
(一)持有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未受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三)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
(四)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内江市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刻章协议价格、制作时间、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等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核对)。
2.《特种行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核对)。
(二)材料受理
请有意向参加内江市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承接单位的印章刻制企业于2023年4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地点在内江市市场监管局1020办公室,逾期不申报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人:梁老师 0832-2120378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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