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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内江(自贡)II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工程)涉及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石庙村8、9、10组,共1个地块,面积合计约7.681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内江(自贡)II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工程)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内江(自贡)II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工程)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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